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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黄和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黄和发)

本人黄和发在2023年度担任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金融与财务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1986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安徽安庆皖西水泥厂会计、副科长;1994年10月至1999年2月任江苏双良集团、江苏双良特灵溴化锂制冷剂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会计经理;1999年3月至2001年2月任特恩驰(南京)光纤有限公司、张家港特恩驰电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1年3月至2003年6月任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7月至2006年8月任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任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8月至2018年9月任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南京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南京弘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徐州巴特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任江苏天鹏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9月至今任江苏全盛座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3次。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会议所议事项均签署表决了意向。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召集、主持和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3月12日,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3年4月25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下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3年8月21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参加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2月17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3年10月26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年2月17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及时获得公司各重大事项情况。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发挥本人会计专业优势,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 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另外,对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和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另外,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工作及总结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积极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谨慎地使用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保护股东权益。

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和发

2024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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