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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实业:第九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证券代码:601588证券简称:北辰实业公告编号:临2024-012
债券代码:151419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88461债券简称:21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债券简称:21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债券简称:22北辰 G1
债券代码:250684债券简称:23北辰F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11: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共同推举,会议由杜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附件1)。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杜艳、贺淑芳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当选之日起三年。(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2023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监事薪酬为:

1. 监事李雪梅女士2023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885,500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李雪梅女士回避表决。

2. 监事莫非先生2023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91,800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莫非先生回避表决。

3. 监事杜艳女士2023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677,200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杜艳女士回避表决。

4. 监事田振华先生2023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595,900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田振华先生回避表决。

5. 监事吕毅红女士2023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302,100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吕毅红女士回避表决。本公司监事2024年基本薪酬参照2023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执行。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

《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披露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文本,以及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年报披露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业绩公告》文本,并对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 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年度报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年度报告、业绩公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 年 3 月 21 日

附件:1.《北辰实业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2.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本监事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权,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合理谨慎、勤勉主动地开展工作。2023年,本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拟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以及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重大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是否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等,进行了严格有效的监督。本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均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勤勉尽责,并真诚地以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使职权。报告期内,本监事会对内幕交易、现金分红、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从事内幕交易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股东大会决议得以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并依法履行审核及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各项工作表示满意,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好各项职责。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杜艳女士,47岁,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杜女士于一九九九年加入北辰集团,曾任北京北辰购物中心财务部会计、北辰百货分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本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资金部部长。杜女士在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贺淑芳女士,45岁,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贺女士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三处副处长,北京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法务审核处处长,贺女士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起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贺女士在法律事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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