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02477号 |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9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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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2477号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数字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创维数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创维数字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创维数字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4]0011002477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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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创维数字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创维数字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创维数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创维数字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张媛媛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陈泽丰 | ||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
专项报告 第1页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售1,0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13,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286,400元。该项资金已于2019年4月19日存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082 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银行利息及支出银行手续费净额11,574.36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6,651.75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8,148.99万元),在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57,500.00万元,赎回“创维转债”使用资金460.69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0.5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9年4月,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要求,不存在差异。
专项报告 第2页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加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原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要求,不存在差异。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基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要求,不存在差异。
截至2023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存款方式 | 截止日余额 |
深圳创维数字 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210078801100002193 | 活期 | 5,881.4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 15153340630055 | 活期(智能星期添) | 762,973.43 | |
深圳创维汽车 智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210078801500002191 | 活期 | 99,002.62 |
惠州创维数字 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 44050171714009116688 | 活期 | 37,826.36 |
合 计 | 905,683.89 |
注1: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专项账户39150188000058963的子账户39150181000045387存款已于2022年4月28日到期自动转入总账户39150188000058963,子账户自动取消;注2: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专项账户39150188000058963、39150188000058881已分别于2023年7月28日、2023年7月31日销户;注3:公司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专项账户213225130319000001、211201037627100002及子账户222201037627100001已于2023年8月1日销户。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专项报告 第3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从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后将公司部分制造中心及部分研发中心搬迁至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因此将投资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创维科技工业园区变更至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创维数字产业园。
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在原项目基础上增加投资项目及产线,主要用于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将新建数字厂房及相关智慧园区、IT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的智能终端产品组装生产线、SMT生产线及信息系统等,扩大公司数字智能机顶盒、网络通信连接设备及VR/AR/MR产品的生产能力。一方面满足公司业务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利于提高公司智能终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及扩大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另一方面,通过提高自主生产水平,降低外协产量比例,提升公司智能终端系列产品的盈利能力。汽车车载显示系统方面将在产业园新建汽车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的汽车电子产品组装生产线、SMT 生产线等,满足车规级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等生产及品质要求,扩大公司车载人机交互显示总成系统和车载智能显示仪表系统的生产能力,保证客户订单的及时供应,充分满足智能汽车市场对上述产品的市场需求,推动公司快速拓展车载显示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的竞争地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2019年4月1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8,148.99万元。
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148.9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4253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专项报告 第4页
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6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6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15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
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该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50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15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含1.2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25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
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2/4/28 | 2025/4/2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65,000,000.00 | 2022/4/29 | 2025/4/29 |
专项报告 第5页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2/5/16 | 2025/5/1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2/5/26 | 2025/5/2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2022/6/13 | 2025/6/1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2022/7/6 | 2025/7/6 |
合计 | 575,000,000.00 | - | - |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原“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与“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合并,名称变更为“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调整后的“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将继续承载原有项目,结合全球范围千兆宽带发展及下一代空间计算、交互产业(VR/AR/MR),增加了网络通信的宽带连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的XR业务,建设的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承接了公司研产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同时也可以解决公司制造基地长期租赁场地、发展空间受限,产能不足等发展瓶颈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保证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专项报告 第6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102,667.9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282.6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651.7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2,667.9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2)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注3)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 | 是 | 73,137.24 | --- | --- | --- | --- | 不适用 | --- | 项目已变更 | 是 | |
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 | 是 | 29,991.40 | --- | --- | --- | --- | 不适用 | --- | 项目已变更 | 是 | |
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 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 | 102,667.95 | 32,282.65 | 56,651.75 | 55.18% | 2027年3月31日 | --- | 目前项目在 建,暂未产 生效益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3,128.64 | 102,667.95 | 32,282.65 | 56,651.75 | 55.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专项报告 第7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于2017年编制,近几年科技快速进步及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产业基地等工程建设增加、设备采购项目及成本结构发生变化、新增产业及产品需求升级、产品功能及类别等不断更迭,市场竞争环境也发生变化。为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及适配公司实际的经营需求,原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实施主体,和项目投资结构等进行了适应性调整。本次调整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调整后的“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 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将继续承载原有项目,结合全球范围千兆宽带发展及下一代空间计算、交互产业(VR/AR/MR),增加了网络通信的宽带连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的XR业务,建设的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承接了公司研产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同时也可以解决公司制造基地长期租赁场地、发展空间受限,产能不足等发展瓶颈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保证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从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后将公司部分制造中心及部分研发中心搬迁至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因此将投资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创维科技工业园区变更至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创维数字产业园。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在原项目基础上增加投资项目及产线,主要用于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将新建数字厂房及相关智慧园区、IT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的智能终端产品组装生产线、SMT生产线及信息系统等,扩大公司数字智能机顶盒、网络通信连接设备及VR/AR/MR产品的生产能力。一方面满足公司业务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利于提高公司智能终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及扩大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另一方面,通过提高自主生产水平,降低外协产量比例,提升公司智能终端系列产品的盈利能力。汽车车载显示系统方面将在产业园新建汽车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的汽车电子产品组装生产线、SMT 生产线等,满足车规级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等生产及品质要求,扩大公司车载人机交互显示总成系统和车载智能显示仪表系统的生产能力,保证客户订单的及时供应,充分满足智能汽车市场对上述产品的市场需求,推动公司快速拓展车载显示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的竞争地位。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148.9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253号《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6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3月1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
专项报告 第8页
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该次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5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3月1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5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含1.2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0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6月2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 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以及扣除赎回未转股的“创维转债”资金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 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指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 3:“调整后投资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以及扣除赎回未转股的“创维转债”资金之后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专项报告 第9页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 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 | 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 | 102,667.95 | 32,282.65 | 56,651.75 | 55.18% | 2027年3月31日 | --- | 目前项目在建,暂未产 生效益 | 否 |
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 | |||||||||
合计 | - | 102,667.95 | 32,282.65 | 56,651.75 | 55.18%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原“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与“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合并,名称变更为“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调整后的“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将继续承载原有项目,结合全球范围千兆宽带发展及下一代空间计算、交互产业(VR/AR/MR),增加了网络通信的宽带连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的XR业务,建设的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承接了公司研产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同时也可以解决公司制造基地长期租赁场地、发展空间受限,产能不足等发展瓶颈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保证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