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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0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创维大厦A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了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开展的成效及面临的问题、2024年度经营规划与措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述职,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彭宁先生、马少平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的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02,067,660.2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1,446,783.8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提取利润57,523,941.94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3年末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26,996,604.0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3,430,839.13元。

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620,493股后的股本总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拟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的股份后(截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测算分配后,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355,757,267.2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191,502.28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620,493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现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下述三家商业银行在原审议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之上,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王茵女士签署公司申请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及贷款利率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单位:亿元

银行名称币种原审议额度增加额度总授信额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RMB11.001.0012.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RMB5.501.006.5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RMB6.501.007.5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工作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内控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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