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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柯林”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杭州柯林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9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732.4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612.2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120.1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46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9,120.11万元,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1,277.57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35,846.5735,419.4828,620.1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953.009,858.094,500.00
3补充营运资金6,000.006,000.006,000.00
合计51,799.5751,277.5739,120.11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截至2023年6月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2023年6月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4月6日467,324,000.00391,201,128.32512,775,700.00391,201,128.32167,425,296.3042.8024,096,589.096.1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截至2023年6月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2023年6月末累计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截止2023年6月末是否实现 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

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生产建设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4月6日354,194,800.00286,201,100.0073,120,764.3125.552025 年3月见注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4月6日98,580,900.0045,000,000.0034,304,531.9976.232025年3月见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运营管理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4月6日60,000,000.0060,000,000.006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其他不适首次2021年4512,775,700.00391,201,100.00167,425,296.30--不适用不适不适--

公开发行股票月6日

注: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一是由于受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造成项目建设工期滞缓;二是由于项目实施的周边住宅、商业较为集中,造成施工时间受限;三是由于项目地理位置所处交通要道附近造成施工车辆进出受限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将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3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03)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21,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21,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杭州柯林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杭州柯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千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囡周旭东黄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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