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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容冷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容冷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容冷链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和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保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金额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资金可以在可用额度内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563,813.46511,928.65
负债总额161,853.73144,182.89
净资产401,959.73367,745.76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2年度(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728.2013,278.4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71%,货币资金为10.65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0.50亿元,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33.10%。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闲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待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根据本次闲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本次闲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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