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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容冷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杨健、陈守存、高鹏飞共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4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12股。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386,430,339股减少至386,417,827股,注册资本将相应由386,430,339元减少至386,417,82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隐珠山路1817号 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5月5日(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王东海

5、联系电话:0532-58762750

6、邮件地址:dm@chinahiron.com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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