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8,103,773.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8,076,1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289,400.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自主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