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通发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发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76,01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753.1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59.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93.2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3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12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98,495.9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信息化投入120.73万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5,616.6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7,176.53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3月,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5月,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序号账户开立方开户行账号余额
1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13165101040037977310,141,909.06
2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140200022910004674471,611.65
3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11701010010060893465,143,573.17
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8111301012500806005782,605.42
5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NRA131651140484001881,413,055.17
合计377,552,754.47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60.9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4.58万元,汇兑损益-367.58万元,不存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为美元账户,该账户余额已根据2023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注2: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1316510104003797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117010100100608934”余额中包含购买的大额存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额存单余额分别为31,000万元和6,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117.4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致

同专字(2023)第351A016466号)。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剩余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上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到期后无其他理财产品购买计划,则募集资金专户中所有资金将作为协定存款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960.91万元。公司可转让大额存单的余额为37,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及其8家全资单船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兴海运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作为募投项目“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永科技作为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事项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和干散货船舶交易价格的前提下,为深度贯彻公司的长期经营战略,并进一步扩充自有运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的

运输服务能力延伸至全球,公司将“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规划购买的超灵便型干散货船舶数量由10艘增加至13艘。变更后的“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计划通过新造或购买的方式,购置13艘超灵便型干散货船,总投资金额168,870.9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32,823.43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中介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通发展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在2023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海通发展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海通发展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与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3,753.1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5,616.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5,616.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132,823.43132,823.43132,823.4398,495.9498,495.94-34,327.4974.16%2025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2,176.572,176.572,176.57120.73120.73-2,055.845.55%2025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7,793.207,793.207,793.207,000.007,000.00-793.2089.8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42,793.20142,793.20142,793.20105,616.67105,616.67-37,176.5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公司的承诺效益为内部收益率。所投资船舶使用期较长,项目自2023年底开始陆续投入营运,截至目前营运时间相对较短,因此难以在目前阶段确定所投资的项目是否达到所承诺的整个项目营运期的预计内部收益率;

2、“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但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建设将为公司经营效率的提升提供坚实基础,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7,531,558.75元,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109,599,572.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931,986.47元。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132,823.43132,823.4398,495.9498,495.9474.16%2025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32,823.43132,823.4398,495.9498,495.9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阳陈 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