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上述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就其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我们认为张加勇先生、段大伟先生、卢成益先生、孔航新先生、陈永春先生、丁国军先生、陈熙先生、顾钦杭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顾钦杭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同意聘任张加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段大伟先生、卢成益先生、孔航新先生、陈永春先生、丁国军先生、陈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丁国军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顾钦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章国政、阮正富、包磊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