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目 录
项 目 | 起始页码 |
鉴证报告 | 1-2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玺源会专审字(2023)00008号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紫晶存储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紫晶存储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也无法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并参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要求,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3号《关于同意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596,126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49元,共计募集资金1,022,840,747.74元,扣除承销和保荐等发行费用139,120,077.5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83,720,670.23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10Z0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883,720,670.2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86,336,174.23 |
理财收益、利息收 入净额 | B2 | 14,554,759.77 | |
普通强制扣划 | B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6,866,439.38 |
理财收益、利息收 入净额 | C2 | 2,556,183.19 | |
普通强制扣划 | C3 | 19,693.3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713,202,613.61 |
理财收益、利息收 入净额 | D2=B2+C2 | 17,110,942.96 |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普通强制扣划 | D3=B3+C3 | 19,693.3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187,609,306.2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87,609,306.22 | |
差异 | G=E-F | -0.02 |
注1:差异0.02元系因发行费用因税差实际少支付金额。注2:普通强制扣划系中信银行划扣,由于公司在该行其他账户内开具承兑汇票到期无法兑付导致中信银行强制划扣。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挂牌以后,公司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的相关要求,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防大厦支行 | 8110901013401428207 | 168,658,840.56 |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 496496185013000026371 | 13,160,079.09 |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营业部 | NRA496496185277130000239 | 3,183,635.73 |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 496496185013000050741 | 2,535,074.84 | 募集资金专户 |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631796048 | 36,511.00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 | 44050172320100001087 | 9,707.91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防大厦支行 | 8110901013501137200 | 10,620.10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631796329 | 7,465.19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防大厦支行 | 8110901011701099294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632307140 | 5,227.62 | 募集资金专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 9550880219192300684 | 1,962.78 | 募集资金专户 |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38010100156880860 | 181.40 | 募集资金理财 专户 |
合 计 | 187,609,306.22 |
上述账户仅限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紫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紫存”)为“全国营销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2020年7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
1.1 “紫晶绿色云存储中心项目”计划建设地点为广东省梅州市畲江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调整为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1.2 “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新增日本东京、深圳为“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实施地点,原实施主体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
1.3“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1.4“全国营销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新增成都、深圳、梅州为项目实施地点。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120,961.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372.07万元,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决定调整“紫晶绿色云存储中心项目”、“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的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项目的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调整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