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华嵘控股 编号:2024-011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15到1.22亿元(未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900到-700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底的归母净资产为1150-1350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如经审计后的公司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经审计的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主营业收入近4年连续略超1亿元,且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持续亏损,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2.33%(未审),请投资者注意公司持续经营的相关风险。
●2023年度,公司在大型模具生产经营和技术积累的基础上新开发了风电混塔模具业务,2023年度该业务实现收入2,664.53万元(未审),约占公司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22.70%,风电混塔模具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占比较大;同时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新增客户,也是公司风电混塔模具业务类型中的在2023年度确认过业务收入的唯一客户。除上海风领外,公司目前正积极开拓其他风电混塔模具客户,未来业务及客户的拓展是否能够达到预期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此外,若2024年度拓展其他风电混塔模具客户的业务不达预期,则可能存在依赖单一大客户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嵘控股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25号)(以下简称“《监管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监管函》中所关注事项回复如下:
一、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1.22亿元,营业收入连续4年略超1亿元。请公司:(1)结合2023年度行业外部发展环境、相关业务的商业模式以及关联交易开展情况等,说明报告期业务发展具体情况,连续4年营业收入保持较低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营业务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2)具体说明前十名客户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收入确认时间及金额、期末及期后回款情况等,是否为新增客户,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具有关联关系;(3)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结合相关业务的商业模式、合同条款、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说明公司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4)结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项目、金额、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扣除原因等,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当扣除尚未扣除的情况。
公司回复:
(一)公司连续4年营业收入保持较低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营业务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部分产品收入受相关行业影响
公司传统的房建PC模具、模台等产品主要应用于相关行业建筑施工领域,近些年受相关行业影响,房建PC模具、模台收入下降较快。从公司近四年营业收入类别分布来看,房建PC模具、模台收入合计金额由2020年的13,614.65万元下降至2023年的4,981.17万元,这是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的主要原因。
针对相关行业市场需求不振,公司最近几年一直致力于新市场和新产品的开发,市政路桥模具、风电混塔模具以及桁架筋等产品发展较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未审) | 占比(%) | 2022年 | 占比(%) | 2021年 | 占比(%) | 2020年 | 占比(%) |
房建PC模具 | 4,675.33 | 39.83 | 7,570.48 | 62.50 | 8,925.21 | 71.77 | 8,674.51 | 63.64 |
市政路桥类模具 | 1,467.25 | 12.50 | 2,887.24 | 23.84 |
风电混塔模具 | 2,664.53 | 22.70 | ||||||
模台 | 305.84 | 2.61 | 478.33 | 3.95 | 3,510.20 | 28.23 | 4,940.14 | 36.25 |
桁架筋 | 2,625.07 | 22.36 | 1,177.05 | 9.72 | ||||
提供劳务 | 15.12 | 0.11 | ||||||
合计 | 11,738.02 | 100.00 | 12,113.11 | 100.00 | 12,435.41 | 100.00 | 13,629.76 | 100.00 |
2、进一步完善了产品结构
公司本年度桁架筋销售情况较上年大幅增加,本年实现营业收入2,625.07万元;同时,公司充分利用多年的模具开发技术积累,顺应风力发电基础风机底座发展的新形势,开发了风电混塔模具并实现了批量销售,该类产品下半年已实现营业收入2,664.53万元。后续,公司仍将重点拓展风电混塔模具行业客户,创造新的收入和盈利增长点,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的发展空间。
从整体上来看,受相关行业的影响,公司最近几年收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但通过新市场开拓和新产品开发,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增强了主营业务的可持续能力。
3、关联销售情况
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业务,目前正积极开展建筑工业化业务和市政路桥等业务,对于房建PC模具、市政路桥类模具、模台和桁架筋有一定的客观需求,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均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和商业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关联方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 类别 | 收入(未审) | 营业收入中是否扣除 | 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 | 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 公司经营范围 |
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桁架筋 | 11,456,841.58 | 否 | 是 | 是 | 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模具 | 3,516,148.83 | 否 | ||||
加工费 | 42,253.10 | 是 | ||||
贸易收入 | 11,176.18 | 是 | ||||
浙江仰皓构件有限公司 | 桁架筋 | 1,506,899.92 | 否 | 是 | 是 | 预制混泥土构件的生产及销售;工业设计。 |
模具 | 866,313.70 | 否 | ||||
贸易收入 | 6,248.22 | 是 |
关联方 | 类别 | 收入(未审) | 营业收入中是否扣除 | 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 | 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 公司经营范围 |
金华中天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 桁架筋 | 1,546,601.75 | 否 | 是 | 是 |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不含预拌混凝土销售)(除危险品及有污染的工艺)(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模具 | 244,099.09 | 否 | ||||
陕西中天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 模具 | 1,159,425.04 | 否 | 是 | 是 | 混凝土结构构件、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及其他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检验检测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模具 | 106,021.51 | 否 | 是 | 是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等。 |
技术服务费 | 11,320.75 | 是 | ||||
宁波甬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桁架筋 | 62,486.24 | 否 | 是 | 是 | 建筑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混凝土预制构件、石膏、水泥制品研发制造及批发;金属制品加工及批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钢筋加工及批发;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模具 | 388,416.20 | 否 | ||||
中天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 模具 | 121,151.32 | 否 | 是 | 是 | 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模具 | 90,449.21 | 否 | 是 | 是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用石加工【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中天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模具 | 80,322.75 | 否 | 是 | 是 | 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砌块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 |
浙江谊科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模具 | 48,934.51 | 否 | 是 | 是 |
一般项目:建筑技术研发、成果转让,建筑施工用铝合金模板生产、销售、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租赁等。
河北倚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模具 | 228,514.16 | 否 | 是 | 是 | 混凝土结构构件、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及其他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检验检测及销售。 |
浙江中天恒筑钢构有限公司 | 贸易收入 | 8,025.66 | 是 | 是 | 是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城乡市容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
公司2023年度对关联方销售的主要为模具和桁架筋等产品,并有少量的加工费、技术服务费和贸易等收入,关联销售占比为17.64%,较2022年度的25.41%有较大比例的下降。
根据谨慎性和一贯性原则,公司将加工费收入、技术服务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79,023.91元作为营收扣除项目予以扣除。
4、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整体可控,经营性现金流转正
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8,384.13万元、合同资产期末余额629.26万元,合计余额9,013.39万元,较2022年底的8,628.09万元略有增长。2023年末余额含已收到未到期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1,148.81万元,实际应收账款余额7,864.59万元,本期含税销售额13,158.45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含税销售额比例59.77%。同时,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占比为88.57%,账龄结构较为合理。其中前十大客户应收款项合计占比44.23%,账龄1年以内占比97.11%。
非前十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4,783.79万元,含已收到未到期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1,098.81万元,实际应收账款余额3,684.98万元,对应的本期销售额5,902.91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含税销售额比例62.43%,较前十大客户比例高的主要原因是贸易销售按净额结算,减少非十大客户含税销售额1,043.06万元,剔除该影响因素后应收账款余额占含税销售额比例53.05%。
2022年应收账款余额8,585.08万元,2023年回款7,554.64万元,回款比例88.00%;2023年应收账款余额8,384.13万元,截至回复日回款2,594.61万元,回款比例30.95%。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797.45万元,2022年同期为-2,47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了销售回款并有针对性地控制了对资信一般的中小客户的销售,当年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155.27万元,较2022年度的8,509.10万元有比较大的增长。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251.53万元,较2022年度的69.11万元实现大幅增长。
5、公司于2019年受赠浙江庄辰51%的股权对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有一定作用
为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公司于2019年11月受赠了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19年12月1日起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受赠资产完成后,有效地改善了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对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有一定作用。此外,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向关联方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2020年12月9日,向关联方上海登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奥柏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75%的股权。通过转让预期无法实现扭亏为盈的子公司股权,将有效提高本公司的经营业绩。2018年~2023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00.27万元、2325.78万元、1.4亿元、1.3亿元、1.25亿元、1.15到1.22亿元(未经审计)。
2018年~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93万元、326.38万元、994.52万元、-886.37万元、-648.71万元、-900到-700万元(未经审计)。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几年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整体可控,经营性现金流持续向好,控股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盈利能力明显改善,对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有一定作用。
(二)前十名客户情况及交易金额,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等;
1、公司2023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及交易情况(不分产品,且不含其他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产品名称 | 2023年订单总额 | 收入确认金额(未审) | 其中:2023年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2022年度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是否为新增客户 | 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具有关联关系 |
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 | 模具 | 3,774.80 | 2,664.53 | 2,664.53 | 是 | 否 | |
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桁架筋、 模具 | 1,676.92 | 1,497.29 | 1,467.04 | 30.26 | 否 | 是 |
浙江山鹰顺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桁架筋 | 774.55 | 585.55 | 585.55 | 否 | 否 | |
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模具 | 506.70 | 490.48 | 406.99 | 83.50 | 否 | 否 |
广东旭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模具 | 468.73 | 395.62 | 375.69 | 19.93 | 否 | 否 |
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模具 | 412.30 | 343.41 | 318.35 | 25.06 | 否 | 否 |
中山建华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模具 | 347.64 | 272.25 | 272.25 | 否 | 否 | |
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模具 | 407.96 | 243.15 | 241.75 | 1.40 | 否 | 否 |
苏州嘉盛宝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模具 | 327.27 | 238.57 | 238.57 | 否 | 否 | |
浙江仰皓构件有限公司 | 桁架筋、 模具 | 265.21 | 237.32 | 213.23 | 24.09 | 否 | 是 |
续
客户名称 | 2023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 合同资产余额 | 应收款项合计 | 应收款项合计占本期 销售额比例(%) | 期后回款 | 期后回款占应收款项合计比例(%) |
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 | 994.21 | 150.09 | 1,144.30 | 38.01 | 117.76 | 10.29 |
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604.59 | 8.90 | 613.48 | 36.26 | 252.23 | 41.11 |
浙江山鹰顺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370.37 | 92.13 | 462.50 | 69.89 | 250.00 | 54.05 |
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63.64 | 52.51 | 216.15 | 39.01 | 125.36 | 58.00 |
广东旭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378.66 | 8.62 | 387.28 | 86.63 | 140.00 | 36.15 |
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10.41 | 3.22 | 313.64 | 80.83 | 37.00 | 11.80 |
中山建华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50.69 | 50.69 | 16.48 | 11.14 | 21.98 | |
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289.23 | 2.11 | 291.34 | 106.04 | 93.02 | 31.93 |
苏州嘉盛宝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361.97 | 6.12 | 368.09 | 136.54 | 200.00 | 54.33 |
浙江仰皓构件有限公司 | 82.45 | 56.98 | 139.43 | 51.98 | 50.00 | 35.86 |
续:
客户名称 | 结算条款 | 应收款项合计 | 账龄情况 | 回款情况是否符合结算条款 |
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40%/45%的预付款;货到验收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55%/50%验收款,剩余款项作为质保金,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满3个月后支付质保金。 | 1,144.30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1、桁架筋结算:凭签收的送货单或每月对账单结算货款,于每月30日前结清上月26日至25日的货款 2、模具结算:收到预付款发票后支付30%预付款,货到验收提供发票后,45日内付至95%,项目工程完工或货物到达现场满8个月,余款5%支付完毕。 | 613.48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浙江山鹰顺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货到45天内付清全款。 | 462.50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60%货款,所有模板到货后6个月内支付至总价款的80%,剩余20%货款12个月内支付完毕。 | 216.15 | 1年以内 | 符合 |
广东旭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到货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尾款。 | 387.28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付款方式1:发货前支付该批次交货产品货款的30%,收到模具后验收无问题且收到发票 | 313.64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客户名称 | 结算条款 | 应收款项合计 | 账龄情况 | 回款情况是否符合结算条款 |
10日内付款50%,剩余尾款20%前述款项支付完成后且完成该项目构件供货后30日内付清。 付款方式2:每月底支付上月95%的货款,剩余5%尾款按工作量结算表确定日期3个月内付清。 | ||||
中山建华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付款方式1:票到货到且甲方验收合格后 30 日支付 100%货款; 付款方式2:票到货到且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支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做为产品保证金,验收后180天付款。 | 50.69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于次月5日前,完成对上上月26日零时至上月25日24时所供货物进行对账工作,确认无误后,开具对账金额95%的发票,并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余下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自产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 | 291.34 | 2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苏州嘉盛宝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于收到票60天后支付到期货款的90%,剩余10%在3个月内付清,或以模具对应构件生产结束后付清尾款。 | 368.09 | 2年以内 | 期后回款较好 |
浙江仰皓构件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30%预付款,剰余货款全部材料并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全部付清。 | 139.43 | 1年以内 | 符合 |
在公司前十大客户中,仅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新增客户,对该客户销售的产品为风电混塔模具;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和浙江仰皓构件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从客户具体回款情况来看,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浙江山鹰顺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旭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建华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和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客户存在实际回款晚于合同约定的情形,主要原因是该等客户主要从事预制构件的生产经营,受相关行业资金趋紧的影响,对公司的款项支付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延后。但该等客户均与公司长期合作,历史上也没有发生过实质性的坏账损失,整体资信良好,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可控。
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新增客户,根据上海风领公司官网介绍,上海风领
公司是风电混凝土塔筒行业的开创者和新能源综合服务商,目前主营的混凝土塔筒产品可覆盖120米至300米的高度,适配2MW-40MW的市场主流机型,实现了从陆地到海洋、从平原到山地的全地域布局,累计在全球已装备5000MW风电场。由于该客户为开拓新业务的新增客户,为积极拓展风电混塔模具市场,树立良好的市场品牌,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采取了更加宽松和灵活的政策。
2、公司2023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及交易情况(分产品)如下:
1)房建PC模具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3年订单总额 | 收入确认金额(未审) | 其中:2023年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2022年度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是否为新增客户 | 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具有关联关系 |
广东旭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468.73 | 395.62 | 375.69 | 19.93 | 否 | 否 |
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12.30 | 343.41 | 318.35 | 25.06 | 否 | 否 |
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351.62 | 338.86 | 334.05 | 4.81 | 否 | 是 |
中山建华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347.64 | 272.25 | 272.25 | 否 | 否 | |
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407.96 | 243.15 | 241.75 | 1.40 | 否 | 否 |
苏州嘉盛宝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327.27 | 238.57 | 238.57 | 否 | 否 | |
锦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254.93 | 225.33 | 210.60 | 14.73 | 否 | 否 |
浙江筑工科技有限公司 | 219.76 | 197.06 | 197.06 | 否 | 否 | |
无锡嘉盛商远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263.53 | 171.48 | 160.00 | 11.48 | 否 | 否 |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95.30 | 167.74 | 167.74 | 是 | 否 |
续:
客户名称 | 2023年末应收余额 | 应收账款占本期销售额比例(%) | 期后回款 | 期后回款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账龄情况 | 回款情况是否符合结算条款 |
广东旭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378.66 | 108.16 | 140.00 | 36.97 | 2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15.34 | 70.86 | 37.00 | 17.18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524.46 | 174.89 | 252.23 | 48.09 | 2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中山建华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50.69 | 21.04 | 11.14 | 21.98 | 1年以内 | 符合 |
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289.23 | 134.41 | 93.02 | 32.16 | 2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苏州嘉盛宝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361.97 | 171.45 | 200.00 | 55.25 | 2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锦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188.74 | 94.65 | 60.95 | 32.29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浙江筑工科技有限公司 | 47.62 | 27.31 | 43.00 | 90.30 | 1年以内 | 符合 |
无锡嘉盛商远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103.77 | 68.38 | 20.00 | 19.27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已回款 | 符合 |
在公司前十大客户中,仅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新增客户,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从客户具体回款情况来看,广东旭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锦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嘉盛宝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客户存在实际回款晚于合同约定的情形,主要原因是该等客户主要从事预制构件的生产经营,受相关行业资金趋紧的影响,对公司的款项支付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延后。但该等客户均与公司长期合作,历史上也没有发生过实质性的坏账损失,整体资信良好,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可控。
2)市政路桥类模具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3年订单总额 | 收入确认金额(未审) | 其中:2023年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2022年度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是否为新增客户 | 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具有关联关系 |
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06.70 | 490.48 | 406.99 | 83.50 | 否 | 否 |
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3.30 | 188.81 | 188.81 | 否 | 否 | |
发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9.68 | 128.68 | 92.67 | 36.01 | 否 | 否 |
多惟创作(惠州)建筑有限公司 | 105.30 | 86.19 | 86.19 | 是 | 否 | |
杭州铁牛机械有限公司 | 79.7 | 79.70 | 否 | 否 |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119.80 | 72.55 | 72.55 | 否 | 否 | |
东莞市华森重工有限公司 | 88.25 | 61.87 | 61.87 | 是 | 否 | |
中电建七局南方建设有限公司 | 58.88 | 52.04 | 52.04 | 是 | 否 | |
江苏丰和隧道设备有限公司 | 1.56 | 34.67 | 0.44 | 34.23 | 否 | 否 |
江苏建华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 29.56 | 29.56 | 否 | 否 |
续:
客户名称 | 2023年末应收余额 | 应收账款占本期销售额比例(%) | 期后回款 | 期后回款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账龄情况 | 回款情况是否符合结算条款 |
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63.64 | 29.52 | 125.36 | 76.61 | 一年以内 | 符合 |
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7.70 | 78.60 | 一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
发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6.35 | 25.00 | 7.15 | 19.68 | 一年以内 | 符合 |
多惟创作(惠州)建筑有限公司 | 64.48 | 66.20 | 25.00 | 38.77 | 一年以内 | 符合 |
杭州铁牛机械有限公司 | 全部回款 | 符合 |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24.50 | 29.89 | 24.50 | 100.00 | 一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东莞市华森重工有限公司 | 32.59 | 46.62 | 19.46 | 59.69 | 一年以内 | 符合 |
中电建七局南方建设有限公司 | 38.80 | 65.98 | 一年以内 | 符合 | ||
江苏丰和隧道设备有限公司 | 已回款 | 符合 | ||||
江苏建华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 已回款 | 符合 |
在公司前十大客户中,多惟创作(惠州)建筑有限公司、东莞市华森重工有限公司、中电建七局南方建设有限公司三家为2023年度新增客户,前十大客户均非关联方。从客户具体回款情况来看,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客户存在实际回款晚于合同约定的情形,这两家企业属于国央企性质的单位,信用等级高。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发货完成,逾期1个月;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期后已全部回款。该等客户均与公司长期合作,历史上也没有发生过实质性的坏账损失,整体资信良好,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可控。
3)风电混塔模具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3年订单总额 | 收入确认金额(未审) | 其中:2023年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2022年度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是否为新增客户 | 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具有关联关系 |
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74.80 | 2,664.53 | 2,664.53 | 是 | 否 |
续:
客户名称 | 2023年末应收余额 | 应收账款占本期销售额比例(%) | 期后回款 | 期后回款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账龄情况 | 回款情况是否符合结算条款 |
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 | 994.21 | 42.16 | 117.76 | 11.84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新增客户,上海风领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并无关联关系。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回款与合同结算条款见下表:
合同编号 | 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条款 | 标的物 | 支付预付款金额 (万元) | 预付款占合同金额比例(%) | 全部回款金额 (万元) | 收入金额(未审)(万元) | 支付时间 | 生产时间 | 备注 |
ZCMC-20231123-01 | 381.72 | 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40%/45%的预付款;货到验收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55%/50%验收款,剩余款项作为质保金,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满3个月后支付质保金。 | 塔筒模具 | 12月 | 该款项未回款原因主要为客户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请求延迟付款,前几个合同均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且该业务为公司拓展的重点新业务,故予以通融。 | |||||
ZCMC-20230925-01 | 253.94 | 塔筒模具 | 114.28 | 45.00 | 114.28 | 68.76 | 10月 | 11月 | 预付款支付与合同约定一致 | |
ZCMC-20230928-01 | 5.86 | 顶部工装 | 6.07 | 10月 | 款项金额较小,故公司为扩大与风领的业务暂未要求回款 | |||||
ZCMC-20230814-01 | 1,416.34 | 塔筒模具 | 637.35 | 45.00 | 1,000.30 | 1,182.07 | 8月、9月、12月 | 9月 | 预付款支付与合同约定一致,已收回合同款项的70.63% | |
ZCMC-20230802-01 | 34.50 | 定位钢管 | 0.00 | 30.53 | 8月 | 款项金额较小,故公司为扩大与风领的业务暂未要求回款 | ||||
ZCMC-20230710-02 | 71.11 | 塔筒模具、底座 | 28.45 | 40.00 | 28.45 | 62.93 | 8月 | 8月 | 预付款支付与合同约定一致 | |
ZCMC-20230710-01 | 9.96 | 波纹管夹具及 定位器 | 0.00 | 7.48 | 7月 | 款项金额较小,故公司为扩大与风领的业务暂未要求回款 | ||||
ZCMC-20230628-01 | 961.47 | 塔筒模具、底模 | 432.66 | 45.00 | 432.66 | 750.27 | 7月 | 8月 | 预付款支付与合同约定一致 |
ZCMC-20230505-01 | 639.90 | 塔筒模具、底座 | 100.00 | 15.63 | 511.92 | 556.42 | 5月、6月 | 6月 | 预付款支付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已收回合同款项的80.00% |
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系由潍坊海陆新能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海南新才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家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07月07日成立。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1MA1FPJ2038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63号2102室。法定代表人:孙羽。截止到回复日,注册资本10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188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等。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浙江庄辰与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业务,系通过老客户介绍认识,并于2023年5月份开始开展业务。公司有机会开展该项业务是与风电混塔发展趋势直接相关,2022年混塔市场招标量约10GW,超过过去9年的总和,是行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的元年。风电塔筒是风力发电机组的基础塔架部件,主要起支撑作用。同时能够吸收发电机组震动能量,还可抵抗风力荷载。分段式直塔筒预应力混凝土塔架可以将主机高度提升到140米及以上,为风电机组获取更高的风速提供安全支承。预制风电混凝土筒节采用高精度模板进行项目属地化预制生产,保证混塔产品供应及时,同时相比钢塔降低远距离大直径运输的成本和风险。混塔自身结构刚度大、阻尼比高、动态性能好,在全寿命周期内,混凝土塔架具有安全性更高,运行维护成本低的特点,同时可显著提高风电机组的发电量,满足平价时代业主投资回报率要求。
浙江庄辰公司长期从事建筑PC模具行业生产经营,在市场路桥、地下空间模具等市场生产经营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大型模具生产经营和技术积累,为从事风电混塔模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等大型模具加工工艺和技术要求不存在明显的差异。同时公司通过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外出考察、开会研讨、实验探索等一系列活动,使公司不管从产品还是技术上都具备从事该业务能力。除上海风领外,公司目前正积极开拓其他风电混塔模具客户,主要业务合作情况如下:
客户 | 首次合作时间 | 项目如何取得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进展(在生产/发货/安 |
装完/验收等) | |||||
建华建材(广西)有限公司 | 2023.12.15 | 邀请招标 | 2023.12.15 | 434.77 | 部分在生产,部分发货 |
上海电气研砼(木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2023.08.22 | 商务谈判 | 2023.08.22 | 16.51 | 安装完 |
浙江巨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11.02 | 商务谈判 | 2023.11.02 | 300 | 安装完 |
(1)上海风领业务的主要业务模式、内容、产品服务、合同条款主要产品:风电混塔模具,由底模、内模、外模、上盖、端模、中心钢柱及外平台组成。设计成可充分填满自密实混凝土,混凝土自上口浇筑预制成型。
①产品形态:
②制作流程:
③主要业务模式:根据客户的产品规格和技术指标要求定制化生产,并直接销售给客户。
④主要合同条款:
甲方: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乙方:浙江庄辰
验收条款:按行业标准和甲方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在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进行供货及现场安装(详细加工安装标准及要求另附细则),安装也须符合甲方要求。卸车及安装过程中所使用的吊装设备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的吊装设备须满足乙方的安装。安装后检查不合格的,乙方应免费负责调整、修复,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结算条款:合同生效后,乙方出具付款申请表、合同金额40%的收据及合同金额4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在产品实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安装,可正常使用后,由甲方工程师签署书面验收文件确认设备验收合格,乙方出具付款申请表、合同金额55%的收据及合同金额6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55%验收款(如货物出现毁损或质量偏差时,
甲方可单方决定要求更换或折抵应付款,前述任何一个环节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均可拒付剩余款项,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付款项);剩余款项作为质保金,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满3个月后支付质保金,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付款申请表及收据,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表及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如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合规的付款手续,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待乙方手续完备后再付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上海风领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能够控制该商品。如果能控制,表明上市公司承诺自行向客户提供该商品(或委托另一方代其提供该商品),上市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应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如果不能控制,表明上市公司是安排他人向客户提供该商品,即为他人提供协助,企业作为代理人,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①企业作为主要责任人的三种情形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ⅰ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满足
ⅱ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ⅲ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②判断商品控制权转让时,具体要考虑哪些因素?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ⅰ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满足
ⅱ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满足ⅲ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满足ⅳ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满足规则列举了拥有控制权的三个迹象,逐项来看:(1)商品的主要责任一般理解为对商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负责解决客户售后维修、投诉等问题;(2)存货风险包括毁损、灭失、积压、滞销、减值、退换货等风险;(3)具有自主定价权表明需承担商品价格变动风险。
该项业务公司总额法确认收入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上海风领业务的货物流和回款流情况如下:
①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月份 | 生产重量 | 在产品重量(吨) | 入库重量(吨) | 出库重量(吨) | 运输时间 | 安装时间 | 验收时间 | 验收数量(套) | 收入(未审) |
5 | 155.00 | 155.00 | |||||||
6 | 380.00 | 475.79 | 59.21 | 59.21 | 6月 | ||||
7 | 622.00 | 595.08 | 502.71 | 502.71 | 7月 | 2023年7月-8月 | 5.02 | ||
8 | 387.00 | 595.67 | 386.41 | 386.41 | 8月 | 2023年8月-9月 | 8月 | 8.00 | 268.06 |
9 | 841.00 | 283.99 | 1,152.68 | 1,152.68 | 9月 | 2023年9月-10月 | 9月 | 23.00 | 849.12 |
10 | 403.50 | 14.02 | 673.47 | 673.47 | 10月 | 2023年10月-11月 | 10月 | 30.00 | 1,322.03 |
11 | 190.34 | 121.17 | 83.19 | 83.19 | 11月 | 2023年11月-12月 | 11月 | 2.00 | 126.88 |
12 | 349.50 | 204.91 | 265.76 | 265.76 | 12月 | 2023年12月-2024年1月 | 部分12月 | 3.00 | 93.42 |
②资金流情况如下:
月份 | 回款金额(万元) | 主要用途 |
5 | 100.00 | 归还银行贷款 |
6 | 411.92 | 采购材料、支付工资和劳务费 |
7 | 432.66 | 采购材料、支付工资和劳务费 |
8 | 528.45 | 采购材料、支付工资和劳务费,其中300万为银行承兑汇票,11月份提前贴现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
9 | 137.35 | 采购材料 |
10 | 114.28 | 支付工资和劳务费 |
11 | 0.00 | |
12 | 362.95 | 系银行承兑汇票 |
公司9月份发货多但回款金额较少的主要原因是交易对方预付款在9月之前已支付。
(4)上海风领与老客户的区别
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老客户的主要区别是主要产品形态不同,上海风领公司是风电混凝土塔筒行业的开创者和新能源综合服务商,老客户不从事该类型业务。
(5)针对风电混塔模具业务,公司的相关技术专利情况
针对风电混塔模具,目前公司正在申请的相关技术专利有:可调壁厚柔性风电混塔模具和一种新型拉杆式限位器。
4)模台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3年订单总额 | 收入确认金额(未审) | 其中:2023年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2022年度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是否为新增客户 | 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具有关联关系 |
安徽经川筑工科技有限公司 | 217.42 | 192.23 | 192.23 | 是 | 否 | |
赣江新区城建科技有限公司 | 75.20 | 67.38 | 67.38 | 否 | 否 | |
中建四局绿色建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42.50 | 32.49 | 32.49 | 否 | 否 | |
重庆首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7.06 | 7.06 | 否 | 否 | ||
天健预制构件(惠州)有限公司 | 0.00 | 6.69 | 6.69 | 否 | 否 |
续:
客户名称 | 2023年末应收余额 | 应收账款占本期销售额比例(%) | 期后回款 | 期后回款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账龄情况 | 回款情况是否符合结算条款 |
安徽经川筑工科技有限公司 | 已回款 | 符合 | ||||
赣江新区城建科技有限公司 | 已回款 | 符合 | ||||
中建四局绿色建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36.71 | 100.00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
重庆首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40 | 17.53 | 1年以内 | 符合 | ||
天健预制构件(惠州)有限公司 | 31.24 | 413.23 | 2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本期模台客户一共5家,其中安徽经川筑工科技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新增客户,
无关联方客户。从客户具体回款情况来看,中建四局绿色建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和天健预制构件(惠州)有限公司2家客户存在实际回款晚于合同约定的情形,中建四局绿色建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是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子公司,天健预制构件(惠州)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系国央企背景,信用等级高。且该等客户均与公司长期合作,历史上也没有发生过实质性的坏账损失,整体资信良好,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可控。5)桁架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3年订单总额 | 收入确认金额(未审) | 其中:2023年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2022年度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是否为新增客户 | 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具有关联关系 |
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1,310.57 | 1,145.68 | 1,120.23 | 25.45 | 否 | 是 |
浙江山鹰顺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774.55 | 585.55 | 585.55 | 否 | 否 | |
浙江发恩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 190.74 | 171.54 | 157.61 | 13.93 | 否 | 否 |
金华中天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 164.72 | 154.66 | 154.66 | 否 | 是 | |
浙江仰皓构件有限公司 | 184.40 | 150.69 | 150.69 | 否 | 是 | |
上海三一筑工建设有限公司 | 161.30 | 131.13 | 131.13 | 否 | 否 | |
浙江三一筑工科技有限公司 | 112.97 | 100.55 | 95.40 | 5.15 | 否 | 否 |
金华绿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93.60 | 71.76 | 71.76 | 否 | 否 | |
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新型建筑材料嘉兴有限公司 | 46.24 | 38.53 | 38.53 | 否 | 否 | |
浙江巨维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9.45 | 32.47 | 32.47 | 否 | 否 |
续:
客户名称 | 2023年末应收余额 | 应收账款占本期销售额比例(%) | 期后回款 | 期后回款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账龄情况 | 回款情况是否符合结算条款 |
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65.39 | 5.05 | 1年以内 | 符合 | ||
浙江山鹰顺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370.37 | 55.97 | 250.00 | 67.50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浙江发恩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 42.95 | 22.16 | 12.00 | 27.94 | 1年以内 | 符合 |
金华中天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 30.64 | 17.53 | 57.45 | 100.00 | 1年以内 | 符合 |
浙江仰皓构件有限公司 | 67.70 | 39.76 | 50.00 | 73.85 | 1年以内 | 符合 |
上海三一筑工建设有限公司 | 已回款 | 符合 | ||||
浙江三一筑工科技有限公司 | 31.21 | 27.47 | 25.00 | 80.11 | 1年以内 | 符合 |
金华绿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已回款 | 符合 | ||||
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新型建筑材料嘉兴有限公司 | 已回款 | 符合 | ||||
浙江巨维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6.69 | 100.00 | 15.00 | 40.89 | 1年以内 | 回款慢于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 |
在公司前十大客户中无新增客户,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金华中天建筑工业有限公司、浙江仰皓构件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从客户具体回款情况来看,桁架筋产品回款普遍较好,但是浙江山鹰顺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巨维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家客户存在实际回款晚于合同约定的情形。浙江山鹰顺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期后回款较好,占余额的67.5%,而浙江巨维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逾期不超过2个月,且金额较小,且与公司长期合作,历史上也没有发生过实质性的坏账损失,整体资信良好,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可控。
(三)公司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等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
查看相关销售合同条款,验收条款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客户发货前到厂内进行产品外观验收,到达工地现场拼装使用达标后方为合格产品;2)货到现场直接验收签收;3)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如规定时间未验收,视同验收合格。
商业实质:公司为装配式建筑的行业上游,其客户主要为预制构件厂、建筑承包商。公司执行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确定产销计划,主营业务收入基于客户的实际商业需求产生。产品主要分为模具、模台、桁架筋三类核算。模具主要核算风电混塔模具、飘窗模具、楼梯模具、阳台模具、梁模具、PC购件、吊具、搬运设备-运输架、堆放架,以及预埋件等产品;模台主要核算流水模台、固定模台、模台清扫机等;桁架筋主要是由上弦钢筋、下弦钢筋和腹杆钢筋三组钢筋组成的钢筋骨架,该骨架由两根弯折的腹杆钢筋将上弦钢筋和下弦钢筋焊接到一起,形成一个三角形截面。
房建PC模具、市政路桥类模具、模台、桁架筋等产品使用较为简单,无需复杂的安装或专业的人员配备,出厂环节的严格的质检,保证了产品的使用的稳定性,一般公司只需提供人员,对安装的水平线、脱模等远程指导或现场建议调试即可使用,公司对于模具、模板等相关产品销售产生的收入通常以模具、模板等相关产品运达购货方指定或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交付给购货方,且经购货方质量验收合格并签收确认后,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此时商品控制权已转移至购货方,公司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相关收入已取得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并且相关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对于风电混塔模具产品,需配备安装人员进行指导安装,完成安装后,经购货方质量验收合格并签收确认后,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此时商品控制权已转移至购货方,公司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相关收入已取得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并且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公司作为销售方,收入确认依据主要分为两种情况:1)合同约定并不直接负责安装,在安装调试环节仅负有技术指导职责。同时,“产品出厂前均已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检验合格,一般不会出现生产的设备不符合客户要求的情况”;提交给购买方的技术资料中,已对安装方法和具体的技术要求作出了详细说明,模具、模台、桁架筋等产品实际安装难度较低。安装服务不是其负责履行的合同义务,后续的技术指导并不是一项实质性的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技术指导义务是否履行完毕对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时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在签收确认环节确认会计收入。2)合同约定需配备安装人员负责安装的,并需要由购买方签署书面验收文件确认设备验收合格。安装服务已是其需履行的合同义务,且需要进行验收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安装服务对履行完毕对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时点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在验收确认环节确认会计收入。因此,公司收入确认的相关会计处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扣除收入对应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主要协议条款、扣除理由及依据等;扣除收入对应项目的基本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业务模式 | 扣除理由及依据 |
材料 | 117.13 | 直接销售钢材等原材料。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废料 | 288.85 | 对生产中产生的废料进行出售。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加工费 | 15.60 | 客户提供加工制作所需图纸,公司按产品规格标准进行加工生产后,向客户交付成品,并收取加工费。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贸易销售 | 31.25 | 直接采购产品进行销售。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 | 1.13 | 技术服务费等。 |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合计 | 453.96 |
其中:
材料销售的主要协议条款如下:
主要条款 | 内容 |
交货地点 | 乙方工厂。 |
交货方式 | 甲方提货。 |
验收方式 | 过磅验收。 |
货款结算 | 过磅后双方确认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 |
结算方式 | 价格随行就市。 |
废料销售的主要协议条款如下:
主要条款 | 内容 |
交货地点 | 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需方自提,途中发生意外损失由需方承担。 |
验收方式 | 按需方质量标准要求执行,供方送货车辆在供方厂内磅房过磅,重量按供方计量为准。 |
货款结算 | 供方凭经确认的需方有效质检单或入库单。向需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方应该按期履约付款。 |
结算方式 | 价格随行就市。 |
加工费收入的主要协议条款如下:
主要条款 | 内容 |
双方责任 | 甲方(需方):提供乙方加工制作所需图纸。 |
乙方(供方):1、负责产品制作并运输至指定地点。2、制作需严格按照甲方图纸尺寸,以及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作。3、乙方所提模具必须是全新合格品,不存在使用性能缺陷(如使用出现漏浆、无法浇筑混凝土、成品无法脱模等),确保能满足甲方正常生产使用需求。 | |
乙方加工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服务要求 | 甲方使用进行验收,使用正常则验收合格;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不符合甲方使用,乙方应三天内无条件换货或退货。 |
验收标准 | 重量有理论重量,已实际过磅为准,最终结算重量不允许超出理论重量的5%,超出部分则按理论重量的1.05倍计算,低出理论重量则按实际过磅重量*单价结算。 |
交货方式 | 乙方送货到厂。 |
结算方式及期限 | 票到货到且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支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做为产品保证金,验收后180天付款。 |
贸易销售主要包括两个部分:1)公司不参与设计和制造,不负责运输,由供应商直接发货给客户;2)由于客户需求大,公司制作无法满足客户交期要求,直接外采销售。
经逐条对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二、营业收
入具体扣除项”中的有关规定,根据谨慎性和一贯性原则,其他业务收入均属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收入。
二、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归母净利润预计为-900万元到-7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950万元到-750万元,扣非净利润将连续8年为负。预计2023年末净资产为1150万元到1350万元。请公司:(1)结合主业经营、业绩持续亏损以及财务情况等,说明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近年来公司业绩持续亏损,净资产规模较小,请公司结合相关资产减值情况、主营业务亏损等情况,审慎评估对净资产的影响,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一)结合本期公司主业经营、业绩持续亏损以及财务情况,说明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未审)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模具 | 8,807.11 | 10,457.72 | 8,925.21 |
模台 | 305.84 | 478.33 | 3,510.20 |
桁架筋 | 2,625.07 | 1,177.05 | |
合计 | 11,738.02 | 12,113.11 | 12,435.41 |
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逐年下降,主要是模台、模具均有所减少造成。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375.08万元,而模台销售减少影响金额为172.49万元,模具销售减少影响金额为1,650.61万元。
公司本期模具、模台销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内相关行业市场影响,房建类模具、模台需求下降明显。公司2021年模台销售占比为28.23%,2022年和2023年分别降至3.95%和2.61%。模具销售较上期减少15.78%,主要是公司传统的房建PC模具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38.24%,市政路桥类模具较上年减少49.18%。但本年新增风电混塔模具产品类别,销售金额达2,664.53万元,此类产品不受相关行业市场影响,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同时,公司围绕下游PC工厂客户的需求,从2022年开始生产销售桁架筋类产品,销售情况较好,该类产品本年实现营业收入2,625.07万元,较上年增加
123.02%。
2、公司2023年度销售数量上升、主要产品价格略有上升
2023年销售总量16,401.81吨,较2022年增长6.74%。由于增加了风电混塔模具销售业务,模具销售单价较2022年同期上升2.22%;由于桁架筋2022年下半年开始生产销售,2023年销售数量较2022年增长129.23%,单价下降幅度为2.71%。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产品 | 2023年度(未审) | 2022年度 | 销售单价变动比例(%) | ||||
销售数量 | 销售金额 | 销售单价 | 销售数量 | 销售金额 | 销售单价 | ||
模具 | 9,932.03 | 88,071,045.43 | 8,867.38 | 12,054.72 | 104,577,200.61 | 8,675.21 | 2.22 |
模台 | 455.79 | 3,058,458.41 | 6,710.24 | 687.47 | 4,783,323.26 | 6,957.86 | -3.56 |
桁架筋 | 6,013.99 | 26,250,730.11 | 4,364.94 | 2,623.59 | 11,770,530.00 | 4,486.42 | -2.71 |
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销售单价变动比例(%) | ||||
销售数量 | 销售金额 | 销售单价 | 销售数量 | 销售金额 | 销售单价 | ||
模具 | 12,054.72 | 104,577,200.61 | 8,675.21 | 8,996.38 | 89,252,081.34 | 9,920.89 | -12.56 |
模台 | 687.47 | 4,783,323.26 | 6,957.86 | 5,448.64 | 35,102,021.63 | 6,442.35 | 8.00 |
桁架筋 | 2,623.59 | 11,770,530.00 | 4,486.42 |
3、毛利率水平分析
公司近三年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未审)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1,919,858.59 | 125,191,438.01 | -2.61 |
营业成本 | 102,053,706.66 | 112,575,530.92 | -9.35 |
毛利率(%) | 16.29 | 10.08 | 6.21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5,191,438.01 | 130,352,941.98 | -3.96 |
营业成本 | 112,575,530.92 | 115,454,344.29 | -2.49 |
毛利率(%) | 10.08 | 11.43 | -1.35 |
本年毛利率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从2022年开始原材料钢材采购价格下降,2023年度板材平均采购价格较2022年度下降约450元/吨,下降幅度11%;型材平均采购价格较2022年度下降约500元/吨,下降幅度11%;同时,由于公司从2022年开始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和客户,产品类型增加,模具销售单价较上年增加2.20%。
4、指标分析
(1)公司近三年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情况 | 2023年度(未审)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货币资金 | 367.96 | 370.44 | 1,631.02 |
速动资产 | 11,768.34 | 10,087.22 | 8,733.26 |
流动资产 | 12,872.77 | 11,073.44 | 10,028.46 |
流动负债 | 9,841.17 | 7,607.92 | 6,049.62 |
速动比率 | 1.20 | 1.33 | 1.44 |
流动比率 | 1.31 | 1.46 | 1.66 |
资产负债率 | 72.33% | 63.65% | 56.80% |
(2)与同行业资产负债情况比较如下:
国内A股市场尚无以PC构件配套模具、模台生产经营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类似的公司有港股上市公司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住工”,股票代码02163.HK)。
由于远大住工2023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和远大住工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资产情况 | 2023年6月(未审)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远大住工 | 华嵘控股 | 远大住工 | 华嵘控股 | 远大住工 | 华嵘控股 | |
速动比率 | 0.60 | 1.31 | 0.70 | 1.33 | 1.00 | 1.44 |
流动比率 | 0.70 | 1.46 | 0.80 | 1.46 | 1.10 | 1.66 |
资产负债率 | 63.90% | 63.83% | 64.2% | 63.65% | 57.0% | 56.80% |
2023年底,资产负债率为72.33%;速动资产金额为11,768.34万元,速动资产高于流动负债1,927.17万元,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31和1.20,与远大住工进行对比后发现,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有下降趋势,说明行业情况受相关行业市场等影响,同行业经营情况较为相似。
公司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为72.33%,较半年度时资产负债率增加8.50%,主要原因系下半年向母公司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所致,该笔借款已借给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南京开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剔除这1,500万元后资产负债率69.06%,总体风险可控。从整体上来看,受主要相关行业的影响,公司短期发展空间受到一定限制,收入规模较小;为此,公司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新产品和新市场开发措施,最近几年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对相关建筑施工行业的依赖度逐步降低。随着公司收入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主营业务发展空间将得到有效拓展。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与南京开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重组事宜,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盈利能力。
5、风险提示
(1)2023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15到1.22亿元(未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900到-700万元(未经审计),2023年底的归母净资产为1150-1350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如经审计后的公司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经审计的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主营业收入近4年连续略超1亿元,且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持续亏损,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2.33%(未审),请投资者注意公司持续经营的相关风险。
(3)风电混塔模具是公司在大型模具生产经营和技术积累的基础上于2023年度新开发的业务,2023年度实现业务收入2,664.53万元(未审),约占公司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22.70%。风电混塔模具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占比较大,未来业务及客户的拓展是否能够达到预期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新增客户,也是公司风电混塔模具业务类型中的在2023年度确认过业务收入的唯一客户,除上海风领外,公司目前正积极开拓其他风电混塔模具客户,截止本公告日的其他风电混塔模具客户合同金额为751.28万元(2023年度未确认收入,如下表所示),与上海风领2023年度确认收入2,664.53万元(未审)的比值为28.2%,若2024年度拓展其他风电混塔模具客户的业务不达预期,则可能存在依赖单一大客户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客户 | 首次合作时间 | 项目如何取得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进展(在生产/发货/安装完/验收等) |
建华建材(广西)有限公司 | 2023.12.15 | 邀请招标 | 2023.12.15 | 434.77 | 部分在生产,部分发货 |
上海电气研砼(木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2023.08.22 | 商务谈判 | 2023.08.22 | 16.51 | 安装完 |
浙江巨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11.02 | 商务谈判 | 2023.11.02 | 300 | 安装完 |
(二)近年来公司业绩持续亏损,净资产规模较小,请公司结合相关资产减值情况、主营业务亏损等情况,审慎评估对净资产的影响,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目前的主要资产由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等构成,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减值政策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一 | 银行承兑票据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商业承兑汇票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应收票据减值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2023年末余额(未审)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9,930,417.94 | 100.00 | 99,304.18 | 1.00 | 9,831,113.76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9,930,417.94 | 100.00 | 99,304.18 | 1.00 | 9,831,113.76 |
合计 | 9,930,417.94 | 100.00 | 99,304.18 | 1.00 | 9,831,113.76 |
(3)应收票据前20大坏账准备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票据类型 | 出票人全称 | 承兑银行 | 票据号 | 汇票金额 | 计提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 | 银行承兑汇票 | 东莞嘉誉诚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402602000018 20231221 00035228 41130430400 | 1,304,304.00 | 13,043.04 | 1.00 |
2 | 银行承兑汇票 | 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置地有限公司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埭支行 | 1 313305060200 20230822 63292662 6 | 500,000.00 | 5,000.00 | 1.00 |
3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市鹏城创科新实业有限公司 |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 323596001013 20231205 72166870 7 | 500,000.00 | 5,000.00 | 1.00 |
4 | 银行承兑汇票 | 天津熙梦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 323110000008 20231208 72461924 6 | 500,000.00 | 5,000.00 | 1.00 |
5 | 银行承兑汇票 | 杭州蓝啸实业有限公司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 313331040008 20231218 73095171 9 | 500,000.00 | 5,000.00 | 1.00 |
6 | 银行承兑汇票 | 苏州鑫高融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 | 1 313305060015 20231214 72929757 4 | 500,000.00 | 5,000.00 | 1.00 |
7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江新区分行 | 1 313551079013 20231012 67521578 8 | 400,000.00 | 4,000.00 | 1.00 |
8 | 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邑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1 313302060010 20230922 65989970 5 | 398,930.93 | 3,989.31 | 1.00 |
9 | 银行承兑汇票 | 湖南三一快而居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 | 1 306551000025 20231127 71320794 8 | 349,049.88 | 3,490.50 | 1.00 |
10 | 银行承兑汇票 | 湖南三一快而居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 | 1 306551000025 20231027 68894315 7 | 320,437.04 | 3,204.37 | 1.00 |
11 | 银行承兑汇票 |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1 313335421271 20230823 63429161 0 | 315,000.00 | 3,150.00 | 1.00 |
12 | 银行承兑汇票 | 锦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1 313335389074 20230908 64901611 3 | 308,502.00 | 3,085.02 | 1.00 |
13 | 银行承兑汇票 | 杭州盛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河支行 | 1 402331001286 20230815 62725881 2 | 300,000.00 | 3,000.00 | 1.00 |
14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苏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 1 313335522070 20230807 62174846 8 | 300,000.00 | 3,000.00 | 1.00 |
15 | 银行承兑汇票 | 西咸新区中晟天宸置业有限公司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 6 315791010017 20230816 00008191 6 | 300,000.00 | 3,000.00 | 1.00 |
16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发恩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海路支行 | 1 402336200034 20231102 69567852 4 | 250,000.00 | 2,500.00 | 1.00 |
17 | 银行承兑汇票 | 宁波市江北时泰贸易商行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 1 313332070288 20231101 69471662 3 | 250,000.00 | 2,500.00 | 1.00 |
18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发恩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海路支行 | 1 402336200034 20230728 61609702 3 | 200,000.00 | 2,000.00 | 1.00 |
19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鹊巢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支行 | 1 402338000085 20230731 61653327 5 | 200,000.00 | 2,000.00 | 1.00 |
20 | 银行承兑汇票 | 振石集团巨成置业有限公司 |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 | 1 313335490010 20230825 63632189 9 | 200,000.00 | 2,000.00 | 1.00 |
合计 | 7,896,223.85 | 78,962.24 | 1.00 |
(4)截止2023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账面余额9,930,417.94元,计提坏账准备99,304.18元,账面价值9,831,113.76元。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减值政策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一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应收账款减值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2023年末余额(未审)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22,197.76 | 2.65 | 2,102,197.76 | 94.60 | 12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1,619,121.26 | 97.35 | 4,829,522.75 | 5.92 | 76,789,598.51 |
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 | 81,619,121.26 | 97.35 | 4,829,522.75 | 5.92 | 76,789,598.51 |
合计 | 83,841,319.02 | 100.00 | 6,931,720.51 | 8.27 | 76,909,598.51 |
(3)账龄组合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
浙江庄辰所在住宅产业化行业。目前,国内A股市场尚无以PC构件配套模具、模台生产经营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类似的可比公司包括: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住工”,股票代码02163.HK)、北京建工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新科”,OC.872287)。因远大住工年报未披露各年度账龄预计信用损失率,故我们还另外选取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家单位的坏账计提比例,与浙江庄辰的坏账计提比例进行对比分析。选取的公司中,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专业化经营历史最久、市场化经营最早、一体化程度最高、全球规模最大的投资建设集团之一,在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勘
察设计等领域居行业领先地位;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行业中产品结构丰富并具备装配式建筑集成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室内装饰为主体,融幕墙、景观、软装、家具、机电设备安装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化装饰集团;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含工程承包(其中:房屋工程工程承包占比50%以上)、房地产开发、装备制造等业务,同时中国冶金也是浙江庄辰的客户;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该等家单位均与房屋建筑直接相关,选择该等单位具有合理性。公司与上述各家单位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比较如下:
账龄 | 华嵘控股 (600421) | 建工新科(872287) | 中国建筑(601668) | 中铁装配 (300374) | 金螳螂 (002081) | 中国中冶(601618) | 广东建科 |
1年以内 | 5% | 1.33% | 2.00% | 0.2%-0.5% | 5.00% | 2.40% | 5% |
1-2年 | 10% | 2.79% | 5.00% | 3%-6% | 10.00% | 8.04% | 30% |
2-3年 | 30% | 15.72% | 15.00% | 5%-15% | 30.00% | 19.72% | 50% |
3-4年 | 50% | 14.30% | 30.00% | 12%-30% | 50.00% | 36.40% | 100% |
4-5年 | 80% | 27.21% | 45.00% | 18%-40% | 80.00% | 62.54% | 10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00% | 50%-65% | 100.00% | 98.56% | 100% |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信息
该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计提比例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具备合理性。
(4)应收账款前20大坏账准备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未审) | 坏账准备金额(未审) | 计提比例(%) |
1 | 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9,942,090.26 | 497,104.51 | 5.00 |
2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6,273,960.00 | 313,698.00 | 5.00 |
3 | 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6,045,855.01 | 302,292.75 | 5.00 |
4 | 广东旭江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3,786,637.64 | 189,331.88 | 5.00 |
5 | 浙江山鹰顺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3,703,685.30 | 185,184.27 | 5.00 |
6 | 苏州嘉盛宝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3,619,668.90 | 180,983.45 | 5.00 |
7 | 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账龄组合 | 3,104,107.75 | 155,205.39 | 5.00 |
8 | 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2,892,292.55 | 144,614.63 | 5.00 |
9 | 中交三航(南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2,339,640.00 | 116,982.00 | 5.00 |
10 | 锦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1,887,361.60 | 94,368.08 | 5.00 |
11 | 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1,676,988.00 | 83,849.40 | 5.00 |
12 | 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账龄组合 | 1,636,436.26 | 81,821.81 | 5.00 |
13 | 绍兴市宝能住宅科技有限公司 | 单项计提 | 1,580,082.36 | 1,580,082.36 | 100.00 |
14 | 陕西中天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1,492,038.63 | 89,672.33 | 6.01 |
15 | 宁波甬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1,319,052.27 | 104,411.02 | 7.92 |
16 | 中建(天津)工业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1,293,078.32 | 96,307.83 | 7.45 |
17 | 中铁十四局集团房桥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1,193,421.60 | 108,115.00 | 9.06 |
18 | 湖北中天绿建工业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1,049,121.90 | 314,736.57 | 30.00 |
19 | 海南优美墅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 单项计提 | 394,539.20 | 394,539.20 | 100.00 |
20 | 北京住总万科建筑工业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项计提 | 247,576.20 | 127,576.20 | 51.53 |
合计 | 55,477,633.75 | 5,160,876.68 | 9.30 |
(5)截止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3,841,319.02元,计提坏账准备6,931,720.51 元,账面价值76,909,598.51元。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减值政策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组合二 | 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其他应收款减值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2023年末余额(未审)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0,000.00 | 1.97 | 320,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925,183.14 | 98.03 | 859,613.62 | 5.40 | 15,065,569.52 |
其中:账龄组合 | 15,925,183.14 | 98.03 | 859,613.62 | 5.40 | 15,065,569.52 |
合计 | 16,245,183.14 | 100.00 | 1,179,613.62 | 7.26 | 15,065,569.52 |
对于收回可能性极低的其他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余的按账龄组计提减值与迁移率计提减值进行比较后,根据谨慎性原则,按照计提减值较高的组合计提坏账。
(3)其他应收款前20大坏账准备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组合名称 | 其他应收款余额(未审) | 坏账准备金额(未审) | 计提比例(%) |
南京开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款 | 账龄组合 | 15,184,500.00 | 759,225.00 | 5.00 |
深圳市宝能住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单项计提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 |
安徽建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账龄组合 | 250,000.00 | 12,500.00 | 5.00 |
聂欠林 | 保证金及押金 | 账龄组合 | 171,000.00 | 51,300.00 | 30.00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其他 | 账龄组合 | 55,239.13 | 2,761.96 | 5.00 |
华润智筑科技(南宁)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账龄组合 | 50,000.00 | 2,500.00 | 5.00 |
武汉蚂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账龄组合 | 35,284.78 | 1,764.24 | 5.00 |
蔡如梁 | 备用金 | 账龄组合 | 20,000.00 | 1,000.00 | 5.00 |
安徽建华智能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账龄组合 | 20,000.00 | 1,000.00 | 5.00 |
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账龄组合 | 20,000.00 | 1,000.00 | 5.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账龄组合 | 20,000.00 | 1,000.00 | 5.00 |
浙江交工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账龄组合 | 20,000.00 | 1,000.00 | 5.00 |
泰兴市宝能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单项计提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账龄组合 | 10,000.00 | 3,000.00 | 30.00 |
绍兴市宝能住宅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单项计提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何中林 | 备用金 | 账龄组合 | 10,000.00 | 8,000.00 | 80.00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 其他 | 账龄组合 | 7,553.00 | 755.30 | 10.00 |
林征南 | 备用金 | 账龄组合 | 6,916.23 | 3,458.12 | 50.00 |
李玉霞 | 其他 | 账龄组合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贺莹莹 | 保证金及押金 | 账龄组合 | 4,000.00 | 2,000.00 | 50.00 |
合计 | 16,209,493.14 | 1,177,264.61 | 7.26 |
(4)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6,245,183.14元,计提坏账准备1,179,613.62元,账面价值15,065,569.52元。
4、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政策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2023年末余额(未审)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5,208,603.56 | 100.00 | 5,208,603.56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5,208,603.56 | 100.00 | 5,208,603.56 | ||
合计 | 5,208,603.56 | 100.00 | 5,208,603.56 |
(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5,208,603.56元,计提坏账准备0.00元,账面价值5,208,603.56元。
5、存货跌价准备
(1)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末余额(未审)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140,055.30 | 145,092.28 | 4,994,963.02 |
生产成本 | 2,264,830.37 | 2,264,830.37 | |
发出商品 | 3,784,499.94 | 3,784,499.94 | |
合计 | 11,189,385.61 | 145,092.28 | 11,044,293.33 |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11,189,385.61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5,092.28元,账面价值11,044,293.33元。
6、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和无形资产跌价准备
(1)长期资产减值政策
序号 | 减值迹象 |
1 | 是否存在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
2 | 是否存在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
3 | 是否存在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的迹象 |
4 | 是否存在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员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
5 | 是否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的情况 |
6 | 是否存在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情况 |
7 | 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
公司受让的专利权于2021年停止缴纳年费,基本处于失效状态,对应无形资产未能为公司带来持续经济效益,2021年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本年度公司资产不存在上述减值迹象,故长期资产未计提减值。
(2)长期资产期末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末余额(未审) |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固定资产 | 15,556,297.72 | 9,696,309.51 | 5,859,988.21 | |
使用权资产 | 9,569,799.21 | 5,370,535.21 | 4,199,264.00 | |
无形资产 | 3,160,000.00 | 1,703,999.73 | 576,000.00 | 880,000.27 |
合计 | 28,286,096.93 | 16,770,844.45 | 576,000.00 | 10,939,252.48 |
(3)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2018年1月份,上海安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向浙江庄辰转让无形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资产类型 | 交易价格(万元) | 备注 |
专利资产 | 96.00 | 见下表 |
技术服务 | 220.00 | 含商誉、品牌、技术资料和技术团队等无形资产 |
合计 | 316.00 |
1)专利资产的明细及状态如下:
序号 | 申请日期 | 实用新型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日期 | 证书号 | 年费缴纳情况 | 失效日期 | 目前状态 |
1 | 20120820 | 一种建筑构件生产线用墙板模具 | ZL201220414923.8 | 20130313 | 2755463 | 未缴纳 | 2021-07-30 | 已失效 |
2 | 20130514 | 一种磁性固定可拆卸的混凝土预制件模具 | ZL201320262123.3 | 20131211 | 3311938 | 未缴纳 | 2021-04-23 | 已失效 |
3 | 20130514 | 一种增加制作混凝土预制件模板横向摩擦力的装置 | ZL201320262125.2 | 20131211 | 3310604 | 未缴纳 | 2021-04-23 | 已失效 |
4 | 20130515 | 一种拉出水泥预制梁的侧边钢筋的机构 | ZL201320265454.2 | 20131211 | 3310272 | 未缴纳 | 2021-04-23 | 已失效 |
5 | 20120828 | 立式楼梯模具 | ZL201220431867.9 | 20130313 | 2761379 | 未缴纳 | 2021-08-06 | 已失效 |
6 | 20130514 | 用于固定两个模板的夹具固定装置 | ZL201320263168.2 | 20131211 | 3311884 | 未缴纳 | 2021-04-23 | 已失效 |
7 | 20120614 | 可拆分的门窗框模具 | ZL201220280817.5 | 20130109 | 2632228 | 未缴纳 | 2020-06-02 | 已失效 |
8 | 20160516 | 一种PC建筑模具的密封结构 | ZL201620444525.9 | 20170104 | 5829102 | 未缴纳 | 2021-04-27 | 已失效 |
9 | 20120828 | 建筑模具磁性固定器 | ZL201220431995.3 | 20130313 | 2754896 | 未缴纳 | 2021-08-06 | 已失效 |
10 | 20120830 | 一种建筑墙板模具 | ZL201220437976.1 | 20130313 | 2756147 | 未缴纳 | 2021-08-13 | 已失效 |
11 | 20120828 | 快捷分离磁力的磁性固定器 | ZL201220431991.5 | 20130313 | 2758222 | 未缴纳 | 2021-08-06 | 已失效 |
12 | 20130514 | 一种可以调节尺寸的楼梯模具 | ZL201320263198.3 | 20131211 | 3311485 | 未缴纳 | 2021-04-23 | 已失效 |
公司受让的专利权于2021年停止缴纳年费,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核心技术团队在模具行业深耕多年,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自加入浙江庄辰公司后无一人离职,核心团队稳定。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且有效的专利(含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7项。具体人员和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公司任职情况 |
1 | 蔡如梁 | 总经理 |
2 | 叶春茂 | 广东基地负责人 |
3 | 钟建林 | 采购总监 |
4 | 周昇华 | 设计部总监 |
5 | 徐楚辉 | 质量总监 |
6 | 陈孙平 | 设计部副总监 |
综上所述,含商誉、品牌、技术资料和技术团队等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