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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1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自2023年5月22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2.21元/股。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首次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9,700,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以2024年3月20日总股本559,422,387股为计算依据),最高成交价为15.40元/股(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前价格),最低成交价为6.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780,891.32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相关内容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杨莲花因资金需求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2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1,089,000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6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9,700,7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52%。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实施前实施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4,999,7992.68%34,700,5066.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4,422,58897.32%524,721,88193.80%
三、总股本559,422,387100%559,422,387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在适宜的时机推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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