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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6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出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张剑,男,1975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5月-2011年12月 就职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巴盟事业部财务处长、蒙牛唐山事业部财务处长、蒙牛集团液体奶本部财务部长。2011年11月-2020年2月就职于内蒙古赛科星繁育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0年5月- 至今 就职于施尔丰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副总裁;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报告期内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方式出席次数
张剑44现场出席和参加视频会议3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日常会议,出席日常会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工作中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立自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共发表三次独立意见,涉及12条议案内容。

序号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 类型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和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方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变更,在重大事项的审议中,运用专业知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职责,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张剑

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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