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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胜信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公司”)进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威胜信息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3年度威胜信息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度威胜信息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威胜信息业务情况,对威胜信息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威胜信息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威胜信息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威胜信息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威胜信息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威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威胜信息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度,威胜信息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威胜信息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度,威胜信息未发生该等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对威胜信息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3年度,威胜信息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物联网行业得益于物联网技术快速的更新迭代,新产品、新技术以及应用领域市场快速发展。随着下游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众多大型企业与新创企业积极踏入数智化城市和能源互联网领域,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市场变化持续创新、开展新技术的研发,持续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将导致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属技术密集型行业,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创新机制、持续的研发费用投入机制以及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有助于公司能够开发出性能领先、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然而行业客户的多样性和行业技术的创新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从研发到投产创收的周期较长。由于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若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失败或是开发完成后不符合市场需求,将导致公司前期投入的成本无法收回,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近年来,在国内、国际一系列政策及新技术发展的推动下,公司所处的物联网行业持续增长,公司总体经营规模也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导致公司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债务方主要为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电力公司、水务公司等,应收账款有较好的回收保障,形成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公司也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但如果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大幅上升,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或公司外部资金环境趋紧时,将会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运营资金压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签署的海外项目多以外币为结算货币,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存在一定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物联网行业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各具体应用行业的主管部门,涉及法规政策众多。目前,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如果行业发展不达预期或市场需求下滑,将导致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放缓,从而影响公司的快速成长。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度
营业收入222,524.90200,361.3611.06182,56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25.9940,016.1131.2634,143.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845.0238,728.9626.1231,281.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739.8325,731.9062.2124,565.19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3,611.21271,521.518.14260,260.82
总资产425,755.94391,822.288.66371,132.62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70.8033.750.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70.8033.75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00.7828.210.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9214.86增加4.06个百分点13.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5914.38增加3.21个百分点12.6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229.91增加0.31个百分点9.69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524.90万元,同比增长11.06%,主要系公司积极把握新型能源系统建设发展机遇,通信模块和南网市场新产品销售增加所致。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25.99万元,同比增长31.26%,

主要系2023年度公司积极把握新型能源系统建设发展机遇,销售业绩增长及毛利率提升所致。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739.83万元,同比增长62.21%,主要系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收到的销售回款增加所致。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0.3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提升研发能力,积极开发新产品和参与行业技术标准建设所致。综上,2023年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优秀的行业技术和强大的研发团队

(1)优秀的行业技术和丰硕的研发成果

公司以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为导向,制定公司技术及产品中、长期研发战略规划,并依托“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创新平台支撑”的模式开展研发工作。2023年度新增专利64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新增软件著作权48项;截止2023年末,累计有效专利授权共计707项(其中发明专利149项),软件著作权898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项。2023年度新增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1项,团体标准2项。累计参与标准制订与修订65项,其中国家标准36项、行业标准11项、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17项。

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主旋律,强化技术引领、打造标杆产品、坚持行业领先是威胜信息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石。为此成立的威胜信息研究院,下设宽禁带半导体实验室、人工智能实验室、智能传感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旨在“打造行业一流研发能力和一流创新平台”,支撑公司前沿技术和产品研发,确保公司行业技术引领和市场竞争力,彰显科创板企业创新特质。公司连续获评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荣获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湖南发明专利二等奖,国家电网“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并凭借在物联网领域多年深耕取得的战

略发展、创新技术成果及强劲的综合实力,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2023年度,公司在优势布局领域打造了多个行业标杆技术项目以及成功研发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者和标准制定者地位。

(2)拥有数智化城市和能源互联网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实力

威胜信息是最早专业从事能源互联网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积累了丰富的能源互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经验,技术和产品覆盖能源互联网各个层级,从应用层的系统到网络层的数据传输管理设备,再到感知层各类智能监测终端均有所布局。公司基于领先的市场地位、全产业链布局等优势,助力“十四五”期间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此外公司积极开拓智慧水务、智慧消防以及海外等数智化城市市场,打造新的增长驱动力。

(3)创新的研发模式及强大的研发团队

公司研发实力雄厚,以行业发展趋势及以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一方面,公司根据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开展主导性的先发研究,重点进行物联网核心技术的研发;另一方面,公司在与客户的合作过程中,与客户技术部门同步沟通,深入了解客户特点,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开发贴合客户实际且符合行业趋势的新产品。公司研发体系完善,截至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409名,占比达50.4%,其中硕士及以上人员154名,同时设立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为公司产品研发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2、在能源互联网领域具有先发优势与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公司所处的能源互联网行业是我国能源转型和能源革命的重要途径、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作为最早布局该行业的中国企业之一,公司具备显著的战略先发优势,是具备全产业链式的解决方案能力的企业,技术和产品覆盖能源互联网结构的各个层级。

公司始终秉持“物联世界、芯连未来”的发展战略,服务于中国“双碳”目标,积极参与、推动数字中国的发展和全球能源物联网转型升级,以科技和持续创新作

为企业的发展根本,充分发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领先我们在“物联网+数字化+芯片”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优化提升经营效益和运营效率。在软件开发方面,公司具有国际软件成熟度模型最高级别CMMI-ML5级认证,成为少数可面向全球市场提供高质量软件集成的企业。

3、优质客户强强联合,物联网核心技术助力产业提升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创新能力、高品质的制造实力、稳定可靠的供应链、先进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优异的产品品质,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央企和西门子等世界五百强企业建立了长期持续合作关系。电力客户方面,公司通过了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两家央企严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查,在国网和南网每年的集中采购中,公司产品份额名列前茅,公司是电力物联网行业头部企业。

数智化城市方面,公司客户面向城市的新型基础设施运营公司、各省市水务集团、腾讯生态合作伙伴等,通过提供面向不同场景的综合能源、用电安全、智慧消防、智慧充电、智慧水务、智慧能效、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合力构建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特色物联网产业,帮助客户实现双碳目标,打造新型数智化城市和新型智能制造示范标杆。

4、富有经验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核心技术人员

威胜信息拥有富有经验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公司一直以创新为发展引擎,拥有多名国家及行业标委会委员,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技术顾问。公司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均超过9%,具有完善的研发体系。2017年9月设立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4月建立院士工作站,2020年与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大学联合建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2022年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获批湖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试验基地;完善的创新平台和科研成果为公司技术产品的持续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多次获得国家电网“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5、健全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自动化的生产管理能力

公司以“至诚致精、义利共生”为经营宗旨,立足“质量是威胜的生命,是每一个威胜人的尊严”的质量观,在持续创新与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实践,建立了以研发质量管理为核心,物料质量控制和自动化生产质量控制为基础,完善的产品测试检验体系、及时高效的售后服务质量和全流程质量信息化平台为支撑的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拥有行业一流的先进制造工艺技术,融合了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技术等多种现代信息技术打造的智能化生产车间,具备完整的制造、检测、包装全流程生产链,确保产品高质量水平。

6、健全的服务体系与完善的销售网络

公司在物联网行业沉淀多年,销售部门经过多年实践积累,结合技术服务标准及个性化服务,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且快速的服务能力,已形成了完整的“一体化”服务结构,赢得了众多客户信赖。此外,公司的规模优势也使其能够更迅速地响应客户需求,保证批量生产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拥有健全的营销网络,销售网络覆盖全国三十余个省份,物联网设备连接数过亿,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紧跟国际市场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政策环境、基础建设等因素,进行产品定制开发服务,销售网络覆盖非洲、亚洲、南美等全球主流市场,海外连接数超千万用户。

综上,2023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2023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22,743.59万元,同比增长14.57%;2023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0.22%,同比增加0.31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作为国内最早专业从事能源互联网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公司紧盯国家政策引导,洞察行业发展趋势,与国南网科研院所和知名高校保持密切科研合作,持续开

展智能传感技术、功率半导体应用技术、本地通信组网技术、边缘计算与智能监控技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应用技术的研究,致力于在数字电网和数智城市领域提供从数据智能感知,到数据高效传输,再到数据智慧应用的综合解决方案,并同步拓展面向全球的电网数字化解决方案,开拓国际市场。面向数字电网领域,公司以嵌入式软件实时操作系统、边缘计算与智能监控技术、台区拓扑识别技术、大数据故障分析诊断技术及综合能源管理终端技术为核心,构建新型智能通信网关,开展电网客户侧用电信息采集管理业务和智能台区综合管理业务。以故障监测及定位技术、电气安全监测技术、电弧识别技术、漏电及安全监测技术和直流电能积分算法为核心,构建低压用电监测终端、配网故障监测终端、故障指示器和智能配电终端(DTU/FTU)等电监测终端设备,开展电网中低压配用电安全监控业务,密切协同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赋能国家“双碳”目标战略。2023年度,公司在数字电网领域相关核心技术与产品研发方面获得发明专利授权8项;截至2023年末,共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8项。

面向数智城市领域,公司以大数据应用管理、边缘计算及人工智能应用等技术为核心,构建威胜信息物联网智慧云平台,面向智慧园区、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消防、智能配用电安全监控管理及用能信息采集管理等业务领域,服务数智城市物联网市场。在水气热传感终端方面,公司以光电直读传感技术、超声波感知技术、电磁耦合技术及红外感知等技术为核心,面向数智城市的智慧水务和智慧燃气细分领域,构建智慧水务计量、管网监测、水质监测和燃气计量等设备,为数字化水务、燃气计量和水气数据采集业务提供完整解决方案。2023年度,公司在数智城市领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方面取得9项软件著作权和3项发明专利;截至2023年末,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82项和发明专利授权18项。通信技术及芯片是数字电网和数智城市综合解决方案的基础支撑,公司以物联网混合路由技术、无线通信(RF)技术、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Wi-SUN通信技术以及蜂窝式通信技术为核心,推出了HPLC通信芯片和双模通信芯片,并以此为基础设计开发了各类本地通信模块,包括双模通信、宽带HPLC通信模组、Wi-SUN通信模组等,为能源互联网最后一公里免布线组网通信提供了丰富的解决方案,大大提升了通信数据量及通讯实时性。2023年度,公司在物联网通信技术及芯片设计

领域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4项;截至2023年末,共计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项,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75项。2023年度,威胜信息持续推进数字电网、数智城市和国际业务的产业发展布局,继续深耕通信及芯片产业作为支撑,深挖智能配电、智慧能源业务的潜力,顺势抢占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新风口,已成功研发了响应市场需求独具自身优势的新产品48款,进一步构建从数字电网到数智城市能源互联网整体解决方案的全域生态,着力打造基于全国且面向全球的可感、可观、可测、可控的数字能源体系。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胜信息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990.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7,990.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剩余1个募集资金专户,主要系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2090000100000279261861,530.39活期
合 计861,530.39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和间接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名称职务期初直接持股数期末直接持股数变动量变动原因
威胜集团控股股东18,833.3618,357.44-475.92控股股东威胜集团因其自身资金需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475.92万股,该部分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威胜集团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8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
名称职务期初直接持股数期末直接持股数变动量变动原因
易方式取得的股份。
威佳创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10,923.5610,923.56--
吉为实际控制人2,698.522,698.52--
吉喆实际控制人1,349.261,349.26--
李鸿董事长、董事561.44561.44--
王学信董事、核心技术人员200.00200.00--
李先怀总裁、董事、核心技术人员211.44211.44--
范律董事、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211.44211.44--
张振华董事、副总裁200.00200.00--
顾清扬独立董事----
黄守道独立董事----
杨艳独立董事----
钟诗军监事会主席----
王赜监事----
刘奕妤职工监事----
钟喜玉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11.44311.44--
傅晖总裁助理----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1)威佳创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23.56万股,另通过全资子公司威胜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57.44万股,其中威佳创建直接持股数量2023年度无变化,威佳创建间接持股数量2023年度减少了475.92万股;(2)吉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98.52万股,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91.69万股,其中吉为直接持股数量2023年度无变化,吉为间接持股数量2023年度减少了234.21万股;(3)李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1.44万股,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8万股,其直接及间接持股数量2023年度无变化;(4)王学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万股,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71万股,其直接及间接持股数量2023年度无变化;(5)范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1.44万股,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万股,其直接及间接持股数量2023年度无变化;(6)张振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万股,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万股,其直接及间接持股数量2023年度无变化;(7)钟喜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1.44万股,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万股,其直接及间接持股数量2023年度无变化;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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