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3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范玉顺 王小兰 黄德汉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