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雷先生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投票方式(通讯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5:00—2024年4月9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751 | 惠同新材 | 2024年4月1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发布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如下公告:
1.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雷)》;
2.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铁锤)》;
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勇)》;
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落星)》;
5.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仁周已离任)》。
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公司《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
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上述额度含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在内。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有效期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以公司拥有的、产权清晰、合法的财产作为自身综合授信融资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审议《关于追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在北交所上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出 2023 年度审计报酬应按照北交所上市公司收费标准的市场情况,在原费用的基础上追加审计费 15 万元。
审议《关于修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稿)>的议案》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稿)》。
审议《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奖金提取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拟定了2024年度奖金提取方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八)、(十四)、
(十五)、(十六);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6.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代表可通过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9日 13:30-14:30
(三)登记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钟黎;联系电话:0731-88701007/传真号码:
0731-88701006;电子邮箱:htxc@ht-metalfiber.com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委托日期:
1、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相应意见下方划“√”;每一议案或子议案只能选择一种意见,多选或不选视同弃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打勾栏目可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1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总议案:《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2.1 | 《独立董事张雷2023年度述职报告》 | √ |
2.2 | 《独立董事李落星2023年度述职报告》 | √ | ||||
2.3 | 《独立董事袁铁锤2023年度述职报告》 | √ | ||||
2.4 | 《独立董事贺勇2023年度述职报告》 | √ | ||||
2.5 | 《前任独立董事董仁周2023年度述职报告》 | √ | ||||
3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 √ | ||||
8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 √ | ||||
10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11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 |
12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3 | 《关于追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 | ||||
14 | 《关于修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稿)>的议案》 | √ | ||||
15 | 《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奖金提取方案的议案》 | √ |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委托人和受托人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委托人姓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委托人持股数请填写数字,如未填数字,则被视为委托人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4、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