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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蓝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天健所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38.6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5.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5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612家,收费总额人民币6.3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1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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