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4-015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节能国祯 | 股票代码 | 30038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国祯环保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石小峰 | 艾娟 |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03室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19室 | ||
传真 | 0551-65324976 | 0551-65324976 | ||
电话 | 0551-65324976 | 0551-65324976 | ||
电子信箱 | sxf@gzep.com.cn | aij@gzep.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业务领域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公司长期致力于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服务区域遍及国内二十余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已建立和拥有完备的产业链优势,为客户提供环保领域的项目投资、科技研发、设计建造、设备制造与集成及项目运营服务。近年来,公司着力布局城市水环境治理综合治理、工业废水治理、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业务领域。秉承“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生活更美好”的使命,为人类创造清洁美丽、良好和谐的生活环境。
1、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
包括市政污水厂及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河道提标治理;流域综合治理(河流、湖泊等)及景观提升;园区、景区、学校等分散区水生态修复、水质净化与维护及生活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的生态深度处理。针对不同规模、不同水质要求的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公司已经建立完善的产业生态链,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实施平台,自身侧重技术方案优化和后期智慧运维。
2、工业废水治理
公司控股的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内工业领域一流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商,拥有零排放技术、难降解废水处理技术、一体化生物反应器、油泥无害化处理技术、高效厌氧装置以及涡凹气浮、序进气浮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公司
作为工业污水零排放首席供应商,能够解决客户从污水、回用水、浓盐水、零排放全流程的综合解决方案,在工业水系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源利用、土壤修复、地下水修复、污泥处置等领域,成功完成了数百个工程项目,业绩遍及石油化工、煤化工、化工、钢铁、焦化、制药、食品饮料、汽车制造、印染和市政等诸多行业。
3、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
公司可提供规划、设计、投资、施工、运营一体化全方位的整体解决方案,因地制宜的通过新建给排水设施,整治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村庄道路和河道沟塘,提高乡村设施配套、饮水安全水平。根据我国村镇人口数量大、空间相对分散、污水排放量小、水质波动大、间断排放等特点,公司推出多种工艺路线整体解决方案,方案结合分散式排水规划、先进高效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最新的物联网、智慧运营技术,具有布置节约化、占地面积小、设备选型通用化、检修维护成本低、运行自动化和智能化等特点。
(二)业务模式
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分为投资运营业务、环境工程EPC业务、水处理设备生产销售业务以及水环境设计咨询业务,具体如下:
1、投资运营业务
投资运营业务是指公司通过PPP、BOT、TOT、BOO以及托管运营等方式取得水务领域所包括的——排水管网及泵站、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厂、流域综合治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项目的经营权,并根据情况设立项目公司,对其进行投资运营管理。通过对排水管网及泵站进行运行维护,保证城市排水安全;通过对设备、设施的控制及运行,对污水处理厂(站)、工业废水处理厂(站)及流域治理项目所纳污水进行污染物削减,使水质得到净化,满足排放标准和水质达标断面考核标准。
2、环境工程EPC业务
环境工程EPC业务是受客户委托,按照水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全方位设计、设施采购、施工、运行调试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造价等向客户负责,提供性价比高的总承包服务,并依法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和客户负责。
3、水处理设备生产销售及集成业务
水处理设备生产销售及集成业务是针对市政污水处理、村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废水治理、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所需的各种设备,进行专用设备研究、设计、加工、制造、集成。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所需的预处理设备、生化处理设备、泥水分离设备、药剂投加设备、高效曝气设备、深度处理设备,工业废水处理设备,农村小城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城市河道湖泊治理所需的处理设施等。遵循水污染治理项目处理项目所需专业设备呈现多样化及差异化的特点,针对客户需求专业提供标准产品和非标产品,为运营商提供专用零配件,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安装指导和设备调试的多维全方位服务。
4、水环境治理设计咨询业务
水环境设计咨询业务是公司围绕客户对水污染治理的需求和投入为中心,以高标准低投入为服务宗旨,为客户的水污染治理项目提供专业咨询及技术指导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包括市政污水、农村污水、工业废水、流域综合治理等各方面,为项目施工、设备安装等提供科学可行的实施依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总资产 | 15,757,283,018.40 | 15,005,962,553.03 | 15,006,026,431.05 | 5.01% | 15,008,520,150.54 | 15,008,564,531.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196,332,408.06 | 3,927,711,375.17 | 3,927,349,968.82 | 6.85% | 3,632,248,157.61 | 3,631,889,259.38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4,128,035,352.64 | 4,099,004,391.32 | 4,099,004,391.32 | 0.71% | 4,476,914,403.81 | 4,476,914,403.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2,346,070.17 | 404,937,819.25 | 404,935,311.13 | -3.11% | 366,705,952.53 | 366,705,952.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5,131,269.14 | 286,327,514.40 | 286,325,006.28 | 20.54% | 286,167,010.84 | 286,167,010.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8,727,923.89 | 630,186,645.90 | 630,186,645.90 | -33.55% | 927,999,160.55 | 927,999,160.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62 | 0.5793 | 0.5793 | -0.54% | 0.5314 | 0.53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41 | 0.5752 | 0.5752 | -0.19% | 0.5275 | 0.52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9% | 9.90% | 9.90% | 0.49% | 10.43% | 10.43%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12,710,770.75 | 868,292,911.48 | 1,197,202,489.83 | 1,349,829,180.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787,565.15 | 133,596,948.85 | 64,319,162.05 | 139,642,394.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3,732,926.43 | 98,857,031.20 | 66,119,411.01 | 126,421,900.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791,326.21 | 156,967,090.48 | 166,016,152.38 | 259,536,007.2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2,45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2,26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73% | 116,988,133.00 | 0.00 | 冻结 | 116,988,133.00 |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39% | 100,588,051.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82% | 68,676,125.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34% | 58,275,058.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5.74% | 40,130,343.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长江生态环保 | 国有法人 | 4.71% | 32,910,11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集团有限公司 | ||||||
#马骏伟 | 境内自然人 | 1.24% | 8,689,52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7% | 6,077,687.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8% | 4,072,78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陶文涛 | 境内自然人 | 0.44% | 3,105,6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2、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 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