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8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朴信”)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服务,合作额度为8亿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除与国药朴信发生人民币2,114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还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021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公司与国药朴信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达成合作意向,由国药朴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服务。国药朴信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8亿元人民币的合作额度。
2、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除与国药朴信发生人民币2,114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发布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此外,公司还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保理融
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021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发布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二、关联人介绍
1、关联人关系介绍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药朴信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药朴信为公司的关联人。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317-A4
法定代表人:韦文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X0L56L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性质:国药朴信是经天津自贸区批准设立的商业保理公司,具有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服务的各项资质。
国药朴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国药朴信协商一致,国药朴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服务,相关合作额度为8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金融服务内容:
国药朴信向本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等相关服务。
2、服务价格:
国药朴信的保理业务综合定价不高于同期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给予的同种类保理融资服务综合定价水平。
3、金融服务原则:
国药朴信承诺向公司提供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4、协议期限:
该协议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签订生效履行,协议期限为叁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药朴信严格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为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等诸多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加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健康运营及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风险评估情况
通过查验国药朴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国药朴信截至2023年12月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公司认为:
1、国药朴信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国药朴信符合商务部相关管理要求,其的资产负债比例合理,符合行业特点;
3、国药朴信成立至今严格按照商务部相关制度及《天津市滨海新区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商业保理业试点期间监管暂行办法》之规定经营,国药朴信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药朴信之间发生的包括应收账款融资等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