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为公司从事审计事务以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审慎查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平,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流程、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团队、舞弊风险沟通、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预审关注的主要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
(三)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的初步意见,公司的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审计结果,包括初步意见、经营业绩情况、存货的管理等情况、内部控制、关联方交易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关注点等,并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2024 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