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发来的《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现就贵公司董事会函询问题回复如下:
除贵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作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委不存在由本委实施的关于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委不存在买卖华丰科技股票情形。
此复。
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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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科技:实际控制人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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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1 |
贵公司发来的《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现就贵公司董事会函询问题回复如下: 除贵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作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委不存在由本委实施的关于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委不存在买卖华丰科技股票情形。 此复。 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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