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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经济恢复增长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总体回升态势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了坚实步伐。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度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引领公司战略落地,完善内控合规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2023年工作回顾

一、2023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坚决贯彻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深耕主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推动重点项目的建设,加速推进重点工作的开展;统筹精益管理和降本增效,积极把握市场增长机会,深入推进产业结构布局优化,推进海洋缆系统高质量发展,陆缆系统稳健发展;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细分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主营业务实现了稳定增长。

报告期,东方电缆实现营业收入73.10亿元,利润总额 11.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0 亿元,同比增长18.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 9.68亿元,同比增长15.50%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1.90亿元,同比增长83.9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6.4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2.91亿元,每股净资产9.15元,净资产收益率(加权)17.01% ,基本每股收益 1.45元,公司总股本为687,715,368股,总市值约300亿元。公司始终抓住自主创新不动摇,以创新驱动发展,深度挖掘并释放新质生产力,推进海洋缆系统高质量发展,陆缆系统稳健发展。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深挖内部潜力、注重品质管理,持续保持技术、成本和质量领先,夯实公司的产品竞争力;持续对采购、生产、销售、人力资源等环节或要素进行数字化、体系化、精细化管理,使产品制造的整个过程实现了全流程控制;打通智能制造与采购、销售、仓储及财务各经营环节,以数字化助力经营团队科学决策;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充分利用有限资源,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创造价值最大化;精准分析市场动态及客户需求,注重与客户的战略性共赢,通过不断强化“服务型营销”理念, 形成了具有东方特色的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健全完善的国内外销售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完善交付流程与制度,不断提升重大项目交付能力。

公司始终以“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尤其技术人才、国际化人才队伍的引、育、留,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和人资体系,强化职业技能、行为安全等培训,以“青年东方”建设和“OIMS创新基金”为载体,推进组织团队结构最优化,人力资源效能最大化。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保障体系,提升员工获得感和凝聚力。2023年,公司董事会科学设计年度分红配送方案,顺利实施年度分红工作,2022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928,842.00元,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组织公司董监高参加监管部门培训,进一步提升董监高合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完成各项内控治理专项自查、独董新规落实情况自查等多项公司治理自查工作,公司治理能力在自查和监管检查中得到有效检验和进一步强化。为践行“行稳致远”的可持续发展战略,2023年,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的ESG管理架构、发布了可持续发展目标、通过了一项可持续发展政策,并由总裁统筹策划,保障了ESG工作的高效开展与落实。公司董事会对ESG事宜履行监察与决策权。2023年,在公司产品与服务中提供持续创新的绿色解决方案、在环境保护中完善清洁透明的生产体系、在可持续供应链中打造稳定可靠的合作伙伴、在人才成长中制定团队制胜的发展平台、在社区贡献中创造美好共融的社会生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企业运营的全过程中;以数字化、智能化和低碳化发展为中心,在绿色技术研发和清洁能源应用领域中持续技术投入,聚焦为客户、伙伴及产业链上下游创造价值,为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行业范例,推动产业和经济创新转型。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将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公司董事会一直致力于树立诚信透明的资本市场形象,期望以“诚信经营、合规披露”给资本市场带来信心,也获得了资本市场的认可。2023年度,公司被相关机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评为 “最佳机构覆盖IR团队”“上市公司年报业

绩说明会最佳实践奖”等荣誉。但是也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东方电缆、公司董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董事会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风险业务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公司依法规范管理、依法合规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二、董事会日常运作情况

(一)信息披露及专项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上网文件82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主动增加自愿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完成了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预约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日期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同时,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理念。通过业绩说明会、组织现场调研、定期报告可视化解读、“上证 e 互动”、企

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聆听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在合规前提下为社会公众充分解析行业情况、公司经营等信息,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走近公司,成功搭建起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公平、有效的沟通桥梁,以此保障投资者的知悉权。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 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整合监督资源,综合运用监督成果,推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项目,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通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始终坚持行稳致远的经营理念,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健全债务风险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控,降低资金成本;提质增效,提高抗风险能力;排查对外担保和资金拆借事项,防范风险;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及时披露财务信息。通过以上各项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有效保障公司资金需求,未出现财务风险情况。

基于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股权结构,不断提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运作的效率,维护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并且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能动性,为董事会职责的履行提供帮助和支持,提高公司决策效果和效率。持续优化对于子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在子公司资源配置、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激励与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内部机构独立规范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能

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2023 年,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四)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1、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过 29 项议案。会议在通知、 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
1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2023年3月8日
2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
3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
4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2023年8月4日
5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
6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2023年11月12日
7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2023年12月1日

(1)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开展2023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

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方案的议案》等十九项议案;

(2)2023 年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一项议案;

(3)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一项议案;

(4)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设立温州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三项议案;

(5)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

(6)2023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两项议案;

(7)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山东分公司的议案》《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两项议案。

2、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就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

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五)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除参加会议外,独立董事还安排时间亲自到公司对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研,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独立董事具体履职情况详见《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长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指导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实及执行,听取了季度内公司内审部门的内控审查执行情况与下季度执行计划。在2023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财务报表初稿、审计计划,事前、事中、事后与会计师保持沟通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制订提出合理建议。

战略委员会听取了公司投资项目,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动态和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分析,从战略角度对公司拟作出的重大决策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程序和履职能力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积极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第二部分 2024 年工作计划

守正道而开新局,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公司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攻坚之年,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组织和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携手共进,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以科技创新锻造竞争优势,以市场开拓为龙头,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主线,以增强盈利能力为中心,以规范治理推动公司建设,紧紧围绕总计划和重点工作,凝心聚力,强化执行,狠抓落实,推动公司各项工

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各位股东。

1、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加强董事的履职培训,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按照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及发展方向,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努力推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2、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3、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将认真贯彻监管机构保护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和指示精神,基于企业内在价值,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层次的市场沟通机制,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为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条件,将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将行业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策略等有效传递给投资者;同时将投资者的合理化建议转化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和管理层的执行,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有效增进公司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4、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风险预判及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5、进一步践行证监会“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坚持“尊重、主动、充分、持续”的原则,切实维护投资者的“三权”,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公司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在坚持历年持续现金分红的基础上,未来,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加大现金分红比例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披露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勇进者胜。公司将积极应对行业形势变化,锐意改革创新、推动产业布局、狠抓技术升级,不断开拓企业经营发展新局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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