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76 公司简称:金盘科技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信息披露、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人力资源、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担保业务、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子公司的管控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募集资金使用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 利润总额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 |
说明:
公司采用内部控制缺陷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判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果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大于等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该缺陷为重大缺陷;如果小于5%、大于等于3%,则认定该缺陷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3%,则认定该缺陷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4)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1)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认定的重要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2) 虽然未达到或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标准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
说明: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影响额很难确定情况下,公司通过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认定财务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3% | 利润总额1%≤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3% | 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1% |
说明:
公司采用内部控制缺陷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果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等于利润总额的3%,则认定该缺陷为重大缺陷;如果小于3%、大于等于1%,则认定该缺陷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1%,则认定该缺陷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岗位人员聘任与解聘决 |
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 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 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5)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 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7)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 |
重要缺陷 | (1) 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2) 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
说明:
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影响额很难确定情况下,公司通过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在发现时即责成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完成。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在发现时即责成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完成。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了有效的管理控制作用,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等控制目标的实现,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由于内部控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随着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之改变,为此公司2024年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与完善,并使其得到有效执行,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切实保障股东权益及公司的长久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志远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