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其他应收款 | - | 2,572.12 | 0.96 | - | 2,573.08 | 执行(2023)冀04执恢155号《执行裁定》的连带赔偿责任,本息已于2024年3月5日全额归还。详见注1 | 非经营性往来 | 小计 | — | — | — | - | 2,572.12 | 0.96 | - | 2,573.08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2,572.12 | 0.96 | - | 2,573.08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 (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其他应收款 | - | 18,795.94 | - | - | 18,795.94 | 注2 | 非经营性往来 |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其他应收款 | - | 8,433.00 | - | - | 8,433.00 | 注3 | 非经营性往来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会计科目 | - | 79,406.31 | - | 79,406.31 | -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3,000.00 | - | 3,000.00 | -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137,300.00 | - | 88,800.00 | 48,500.00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64.82 | - | - | - | 1,064.82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上海瑶博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45.13 | - | - | - | 245.13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格尔木藏格嘉锦实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177.00 | 1,000.00 | - | 2,177.00 | -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 肖瑶 | 实际控制人之次子、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总经理 | 其他应收款 | - | 200.00 | - | 200.00 | - | 备用金 | 经营性往来 | 其他关联人及 | 西藏阿里麻米措矿业 | 联营企业控制的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78.93 | 916.77 | | 329.39 | 766.30 | 技术咨询服务 | 经营性往来 |
其附属企业 | 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 | | 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应收款 | 150.00 | 386.00 | - | 386.00 | 150.00 | 押金/房屋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藏格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预付账款/其他会计科目 | 57.98 | 519.90 | - | 577.88 | - | 采购技术服务 | 经营性往来 | 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格尔木希尔顿逸林酒店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会计科目 | | 136.09 | - | 136.09 | - | 住宿餐饮 | 经营性往来 | 格尔木市小小酒家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会计科目 | - | 28.50 | - | 28.50 | - | 房屋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总计 | — | | — | 2,873.85 | 250,122.51 | - | 175,041.18 | 77,955.18 | | — |
注1:2023年12月27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4执恢155号《执行裁定》扣划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25,721,200.00元。根据《重组相关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中关于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债务的补充承诺,由藏格投资或藏格投资指定方根据《重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代为先行承担。藏格投资或藏格投资指定方代为承担后,有权向路源世纪、联达时代、路联及邵萍进行追偿。 公司已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9,583.79元,上述资金(含息)已由藏格矿业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归还。 | 注2:2024年3月8日,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青税稽处【2024】1号),青海省税务局稽查局于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3月4日对藏格钾肥200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法追征2004年至2014年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依法追征2011年至2014年少缴的价格调节基金,合计补缴各项税费55,579,301.72元,滞纳金132,380,081.03元,合计187,959,382.75元。 根据《重组相关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中关于藏格钾肥或有事项的承诺,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应由藏格投资、肖永明承担。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尚未缴纳。 | 注3:2023年8月17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分别作出了(2023)豫71民初4号、(2023)豫71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河南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众同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其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河南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4,975.47万元、北京联众同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2,614.23万元、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843.30万元)就河南孙口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河南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众同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之间就前述判决中各自的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2024年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23)豫民终777号、(2023)豫民终7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次已将藏格矿业未缴纳出资8,433,000.00元确认其他应付款,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极可能支付的归属于河南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众同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出资部分确认预计负债75,897,000.00元。由于该事项符合前述关于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债务的补充承诺,故同时确认其他应收款-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4,330,000.00元。由于上述资金尚未实际支付,故未确认资金占用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藏格矿业因该诉讼基本账户及其他账户被冻结,冻结限额为84,657,330.00元,实际冻结金额为323,999.94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