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4年3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三)IT部负责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
(四)体系部负责根据《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对各类文件、档案等统一设置警示标识、文件保存、调取及借阅的工作。警示标识包括密级标识等特定字样。
七、应急措施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或有可能泄露时,有义务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补救或防范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或防止损失扩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八、责任追究
(一)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有权要求违规员工赔偿损失。
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任何因员工本人违反对第三方的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导致该第三方向公司主张相关权益时,均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公司先行向该第三方承担的,事后公司可依法向本人追偿。公司有权据此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涉及触犯其他行政或刑事犯罪的,甲方将移交有权机关处理。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