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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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及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营业部等)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尚存续中的贷款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公司经营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资产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也可以在征得公司关联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关联方为公司办理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抵押、个人保证等担保方式)。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取得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各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