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21,568,064.11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4,504,735.68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3,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3,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层面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80%。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现状,有效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合规,充分保障股东收益权,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与资金情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