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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1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进行了相关风险和可行性分析,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各层级的审批程序,可以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胡颖

独立董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蒋文功

独立董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朱正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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