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阳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书面通知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认为:
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号)。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