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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炼石: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秉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事务,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秉祥 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自1996年4月起在西安理工大学会计系任教,曾任西安理工大学会计系副主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财务处处长等职务。现任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会金融系教授,兼任国家自然基金同行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西安市会计学会副会长,陕西成本研究会副会长,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2023年度,参加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1899009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合理性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发表独立意见和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时间

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3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月17日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月19日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3月20日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9、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3月27日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22日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5月10日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6月6日1、关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对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7月19日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28日1、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1月22日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委员会名称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62023年03月05日年度审计入场沟通
2023年03月20日1、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初审意见 2、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3、对计提商誉减值的审核意见
2023年04月27日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3年06月06日

2023年06月06日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023年08月28日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3年10月30日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2023年03月20日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发放审查并出具意见
提名委员会12023年01月19日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核

4、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 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与投资者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 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6、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会谈、视讯、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 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各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完整。对公司退市风险及2022年度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督促经营层按照董事会拟订的措施,积极推进相关事项,改善公司经营现状,化解公司短期债务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经营、健康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李秉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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