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润工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天润曲轴有限公司、文登恒润锻造有限公司、威海天润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天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天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天润曲轴德国有限公司、天润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山东天润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为曲轴、连杆、铸件、锻件、空气悬架及系列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业务外包、全面预算执行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

1、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

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的清晰认识和把握,结合公司自身情况,认定新的产业政策和环境仍没有对公司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提出“夯基固本 聚势突破 再启航”的工作主题,提出了“夯实主营业务,第二主业实现重大突破,电子转向器业务实现独立开发”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是公司战略委员会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准确判断,具有一贯性,前瞻性,全局性,能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发挥企业的优势。公司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紧密围绕发展战略,切实可行,稳中有进,可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基于信息化平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形成了严格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同时,公司内部开展财务监督和预警工作,强化财务管控,利用数据分析体系提醒各管理部门及时的采取管理措施,优化公司内部成本和资金占用业务管理体系,预防和控制潜在风险。公司在日常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对资金使用合规性的审核,尤其对预付款和验收款的使用及投资项目收益进行了重点审计,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保证资金安全性。

3、采购业务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发挥采购业务的规模优势,公司采取统一采购模式,实施采购业务集中管控策略。目前公司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包括《招标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物料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绩效评价管理细则》等,制度完善,对公司原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等业务进行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公司通过信息化管控手段,提高采购流程效率,对整个供应链进行监控,使计划、定价、入库、验收、付款等流程更加顺畅有效。公司通过日常监管和市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通过对采购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审计,确保

采购制度被有效执行。

4、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全面资产管理体系,并制定了《资产管理办法》、《设备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库房、原料储存、存货盘点清查等各业务领域和环节的管理制度,明确了资产的购买、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盘存等管理流程,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同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有效的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

5、销售业务

公司全面梳理销售业务流程,完善销售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确定可行的销售策略,明确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发货长期未开票、逾期应收账款、积压库存等薄弱环节,提报公司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6、工程项目

公司制定了《建筑基础设施程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从制度流程上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公开、透明、有序开展。公司依据《工程监管管理办法》,采取自审和工程造价委外咨询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工程项目从立项、预算、招标、建造、决算、验收、付款等全过程进行日常监管,确保工程建设科学合规,造价合理、质量优良。

7、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审计部定期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最终确认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8、担保业务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了担保业务评审、批准、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9、业务外包

为规范曲轴、连杆、铸件、锻件委外业务及承揽业务,明确委外业务、承揽业务的管理责任和程序,加强对委外单位、承揽单位的管理,保障业务外包的工作质量,降低公司加工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制定了《产品委外管理办法》、《劳务承揽管理细则》,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从制度流程上确保外包业务公平、公正、公开开展,保障委外业务的工作质量,降低公司加工成本。公司通过对外包业务的审计,加强业务外包定价环节的监管。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

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邢运波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