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9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4年3月1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节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二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