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8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4年3月1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第十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的修改需经董事会批准,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