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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士达: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民士达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民士达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元)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元)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购买原料、水、电、蒸汽等320,000,000183,707,167.28预计2024年芳纶纸产销量增长带动原料及动力采购量增加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出售产品等10,000,00080,123.91预计2024年芳纶纸民品及其他特定区域销量增长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购买劳保用品、五金备件、包装物、后勤服务、维修服10,500,000982,108.40预计2024年在关联方处购买劳保、设备、备品备件、包装物等

-2-务等

务等数量增加
合计-340,500,000184,769,399.59-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烟台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成立日期1993-05-20
注册资本86,404.4983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烟台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张军岩
成立日期2013-04-16
注册资本4,105.8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对位芳纶衍生品的加工、销售
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3-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裕兴路与浙江路交叉路口南500米
法定代表人李京涛
成立日期2002-12-31
注册资本496.8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各种纸管、箱板及相关纸制品
实际控制人李京涛
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路1号内215室
法定代表人杜玉春
成立日期2020-11-05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烟台泰广德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烟台泰广德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9号内1号

-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史春光
成立日期2017-12-26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气安装服务等
实际控制人史春光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烟台泰和新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烟台泰和新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莱山街道黑龙江路10号
法定代表人潘士东
成立日期2023-08-17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福莱山街道峨眉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马千里
成立日期2022-04-06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等

-5-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8、山东广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山东广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1号动力车间一第二层
法定代表人毕景中
成立日期2021-05-11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计量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
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宁夏泰和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宁夏泰和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英力特项目园区道路以北、停车场以东
法定代表人张军岩
成立日期2021-12-03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密封用填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6-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0、TayhoHongKongLimited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TayhoHongKongLimite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香港
法定代表人杜玉春
成立日期2022-08-05
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名称关联关系主要交易内容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元)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购买原材料、燃动力320,000,000.00
小计320,000,000.00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泰和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出售商品1,000,000.00
TayhoHongKongLimited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出售商品8,000,000.00
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出售商品1,000,000.00
小计10,000,000.00

-7-

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公司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类

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公司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类型烟台泰广德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参股公司安装维修100,000.00
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购买包装物800,000.00
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购买产品、检测费250,000.00
山东广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认证费、检测费50,000.00
烟台泰和新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购买设备、备品备件、安装服务等9,000,000.00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300,000.00
小计10,500,000.00
合计340,500,000.00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因关联交易拟购买的芳纶造纸用短切纤维及沉析纤维目前尚不存在充分竞争的公开市场,其定价主要依据公司和控股股东签署的《间位短切纤维、沉析纤维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关于<间位短切纤维、沉析纤维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的补充协议》确定;其余产品或服务参照市场同期同类服务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股东采购原料和燃动力,是其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向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芳纶纸主要应用于特定领域和特定区域,有利于培育芳纶纸细分市场,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向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维修服务、包装物、检测服务等,有利于提高采购业务供应的及时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可以加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芳纶产业链的战略合作关

-8-

系,实现共赢和发展。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西全、邢丽平、石岩、于玮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已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士达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民士达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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