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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士达: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民士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3,63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908,773.0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6,728,726.9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BJAA5B0210、XYZH/2023BJAA5B0292)。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1-

项目

项目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263,637,500.00

-2-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16,908,773.08
等于:募集资金净额246,728,726.92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2,355,954.89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前期投入)52,776,988.04
其中:
(一)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8,172,888.07
(二)研发中心项目4,474,364.39
(三)补充流动资金40,129,735.58
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96,307,693.77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
平安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15007206490009170,506,735.14
平安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1534067927004188,808.89
平安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1571206098001625,712,149.74
合计196,307,693.7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

本核查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9,435,446.83元,其中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1,105,500.00元,研发中心项目2,513,437.39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816,509.44元。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3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金额为19,621.89万元,未超过审议额度及有效期限。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士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民士达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民士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5-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

集资金)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246,728,726.9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776,988.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776,988.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176,728,726.928,172,888.078,172,888.074.62%2025年4月30日
研发中心项目30,000,000.004,474,364.394,474,364.3914.91%2025年12月31日
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40,129,735.5840,129,735.58100.32%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46,728,726.9252,776,988.0452,776,988.04----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不适用

-6-

途)

途)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9,435,446.83元,其中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1,105,500.00元,研发中心项目2,513,437.39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816,509.44元。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3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金额为19,621.89万元,未超过审议额度及有效期限。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12.97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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