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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1,782,111.7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178,211.17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1,403,512,270.20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844,527,151.82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现暂以截至2024年3月18日的总股本408,989,476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735,000股后的股份总数403,254,476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00,813,619元。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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