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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筱楠)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倪筱楠)

公司各位董事:

作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倪筱楠,汉族,1967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4年9月至1993年7月,任沈阳财经学院讲师;1996年9月至2003年6月,任沈阳大学讲师;2003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沈阳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7年12月至今,任沈阳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任金麒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自2023年8月7日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倪筱楠77003

根据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2023年8月入职以来,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了客观谨慎的思考,从专业角度与现实情况出发,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投出弃权票或反对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在2023年8月入职以来,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3年度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他们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中小股东普遍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和治理结构等方面,表达了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期待和关注点。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中,我重点关注了公司在本年度收购新能源领域的子公司情况,对配电网的开发及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和研究。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

的沟通交流,本人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改进建议,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2023年8月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具体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自任职以来,本人认真严谨地查验审核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了上述报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丁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2023年8月28日,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丁闵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023年9月7日,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魏一骥先生、张锐女士、刘余先生、刘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情况,系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丁闵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本人认为,上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流程合法合规,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深表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在2023年度的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始终以谨慎、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旨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参与重要决策、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估等工作,努力推动公司的稳健发展。与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内部各部门的密切合作使得本人能够更全面地审视公司的运营状况,并就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中,本人始终倾听他们的声音,代表他们的利益发声,努力为中小股东争取更多的权益保障。展望未来,本人将继续以专业、负责任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作出更多贡献。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倪筱楠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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