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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世权)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世权)

各位董事:

作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世权,1977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东北大学教师(副教授);2015年1月至今,任东北大学教师(教授);2016年8月至2022年8月,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沈阳中德园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王世权7700

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分别于2023年6月12日、2023年8月3日收到独立董事雷新途先生、张律伦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辞去相关职务后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前,上述独立董事继续履行了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选举,补选王世权先生、倪筱楠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职期间,本人共召集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参加3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支持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现场会议的机会至公司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对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及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检查;同时,通过会谈、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并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媒体相关报道,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2023年8月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具体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自任职以来,本人认真严谨地查验审核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了上述报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丁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2023年8月28日,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丁闵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023年9月7日,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魏一骥先生、张锐女士、刘余先生、刘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情况,系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丁闵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本人认为,上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流程合法合规,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保持自身独立性,忠实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2024年里,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世权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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