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9债券代码:148216 债券简称:23新化01债券代码:148437 债券简称:23新化K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2024年度发生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出租房产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已经公司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辰、赵永禄对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的 主要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预计金额 (万元) | 2023年 实际金额 (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 |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备品备件、化工用品、石灰石、原材料等 | 市场价格 | 96,000 | 136,951.22 |
其他关联方 | 4,000 | 4,036.58 | |||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产品、商品 |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备品备件、化工用品、油品等 | 市场价格 | 110,000 | 120,075.64 |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100 | 55.65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运输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 | 市场价格 | 13,000 | 10,179.2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维修服务、劳保服务等 | 市场价格 | 75,000 | 54,258.74 |
租赁业务 |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出租房产等 | 市场价格 | 1,000 | 1,025.44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的 主要内容 | 2023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3年 实际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 |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备品备件、化工用品、石灰石、原材料等 | 300,000 | 136,951.22 | 3.17 | 53.63 |
其他关联方 | 4,040 | 4,036.58 | ||||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产品、商品 |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备品备件、化工用品、油品等 | 120,100 | 120,075.64 | 3.72 | 44.35 |
其他关联方 | 100 | 55.65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运输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 | 20,000 | 10,179.20 | 5.83 | 49.1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维修服务、劳保服务等 | 60,000 | 54,258.74 | 7.62 | 9.57 |
租赁业务 |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出租房产 | 1,500 | 1,025.44 | 2.45 | 31.64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有差异的原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包括: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 |
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
注: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未经审计。2024年2月,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增补2023年度公司向其他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40万元,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1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增补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426,602.957384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平洋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主营业务:对化工产业、纺织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等。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2022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9月末/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4,900,597.08 | 14,252,452.24 |
负债总额 | 10,653,343.29 | 10,182,272.95 |
净资产
净资产 | 4,247,253.79 | 4,070,179.29 |
营业收入 | 24,728,924.41 | 14,988,753.91 |
净利润 | 303,215 | -148,420.78 |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408,396.999194 | 95.7323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 18,205.95819 | 4.2677 |
合计 | 426,602.9573844 | 100 |
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中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4月9日注册资本:3,61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常炳恩注册地址:宁夏精细化工基地主营业务:收集、贮存、利用HW29含汞废物等。股权结构: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李法曾 | 1,566.72 | 43.33 |
寿光新龙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982.49 | 27.17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 132.63 | 3.67 |
杨秀玲 | 81.92 | 2.27 |
丁培杰 | 78.848 | 2.18 |
陈万足 | 74.22 | 2.05 |
水向东 | 61.238 | 1.69 |
郑德兴 | 58.1119 | 1.61 |
刘娟 | 47.40 | 1.31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 42.7772 | 1.18 |
合计
合计 | 3126.3551 | 86.46 |
注:该公司于2015年2月25日在新三板挂牌,上述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2022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6月末/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7,167.44 | 27,159.90 |
负债总额 | 7,361.99 | 6,502.97 |
净资产 | 19,805.44 | 20,656.93 |
营业收入 | 12,608.39 | 5,949.54 |
净利润 | 2,756.84 | 701.34 |
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原总工程师杨秀玲先生在任职期间担任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杨秀玲先生解聘后十二个月内,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末,公司与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其他关联方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6,582.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并一致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预计2024年度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商品、出租房产等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公允,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