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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智尚: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4-024债券代码:123191 债券简称:智尚转债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的公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首席合伙人:王晖合伙人数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注册会计师人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收入总额: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65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伟先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胜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尔莉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韩伟先生,签字会计师李胜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尔莉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韩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胜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尔莉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为 110 万元(含税),审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和信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4 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并支付其2023年度审计费110万元(含

税)。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委员会认为:通过我们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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