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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智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山智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南山智尚2023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山财务公司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限三年。

《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甲方: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内容为乙方目前已取得的和今后条件成熟后取得经营范围,包括: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服务价格确定原则

(1)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提供结算服务的金融机构,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应方便、快捷,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且不高于乙方向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内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2)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存款服务的金融机构,乙方提供的存款品种和计息规则应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且提供给甲方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主流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并且不低于乙方吸收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内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3)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乙方应尽可能提供各类产品满足甲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且乙方提供的融资利率或费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融资利率或费率并且不高于乙方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内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融资利率或费率。

3、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以下事项完成日较晚的日期为协议生效日:

1、本协议的签订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关联交易,甲方须按其《公司章程》、子公司《公司章程》和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2、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三年,有效期满后需视甲方的审批情况决定本协议的终止或延续。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交易定价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

二、协议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9,990.55万元,贷款余额为0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资金收支的整体安排及其在财务公司存款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三、风险控制指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的存贷款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成立金融服务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的第一责任人,由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审计部及公司下属各单位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任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财务公司金

融服务风险。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公司查验了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及审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交易定价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自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来,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履行协议相关约定,协议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关于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协议的执行情况、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栋王 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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