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3月19日在公司一楼报告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夏爱东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夏爱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