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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电器:关于2024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述

因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拟与国内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盘活应收账款。2024年公司拟授权转让的应收账款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40亿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单笔业务金额及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额度内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保理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转让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交易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3、合作机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管理团队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4、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5、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40亿元。

6、保理方式:无追索权保理。

7、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8、授权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额度内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快速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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