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殷慧敏女士和独立董事周丽红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叶建标先生因被留置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由董事长俞永方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8,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4年4月6日)起,拟使用超募资金8,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定于2024年4月8日15:00在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16号华是科技园A座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