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05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612,90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9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7.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508,363.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491,634.68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7.7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8,867,924.51元后余额1,981,132,073.25元已汇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验字【2022】第07282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2022年8月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于2022年9月8日分别与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3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单位 |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 账户状态 |
1 |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支行 | 4000029319200746522 | 宜兴硅谷印刷线路板二期工程项目、收购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5%股权、收购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4%股权 | 正常使用 |
2 |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 10000026789 | 广州兴森集成电路封装基板项目 | 正常使用 |
3 |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 44300100000000000035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本次注销 |
4 | 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 | 755920789710222 | 宜兴硅谷印刷线路板二期工程项目 | 正常使用 |
5 | 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79040078801600002196 | 广州兴森集成电路封装基板项目 | 正常使用 |
6 | 广州兴森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海王支行 | 4000029319200771455 | 收购北京揖斐电100%股权 | 正常使用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该账户中的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截至销户日,公司存放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44300100000000000035)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公司统一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