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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合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公司代码:603909 公司简称:建发合诚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厦门合诚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科胜加固材料有限公司、天成华瑞装饰有限公司、里隽(厦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业务层面的财务报告、全面预算、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合同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业务外包、生产与仓储、对外投资、施工业务、设计业务、监理业务、检测业务、销售业务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风险、资金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市场风险、投资风险与技术风险等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中利润总额指标定量标准由“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5%、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3%”调整为“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10%、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5%”;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中财产损失指标定量标准由“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600万元、重要缺陷:3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600万元、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300万元”调整为“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3%、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中重大缺陷定性标准由“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整为“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1%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的10%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错报<利润总额的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2、 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未被内部控制识别,而是由外部审计发现;
3、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董事会与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1%≤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3%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 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 2、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3、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4、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6、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重要缺陷1、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 2、 重要业务制度或执行中存在较大缺陷; 3、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程序在日常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设有自我评价、内部审计双重监督机制,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缺陷一经发现确认会立即整改,使风险可控,对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程序在日常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设有自我评价、内部审计双重监督机制,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缺陷一经发现确认会立即整改,使风险可控,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年根据实际业务、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和修订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推进内控评价及内控监督检查等工作,报告期内不存在构成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情况。然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强化执行、不断持续改善的过程。2024年,公司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林伟国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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