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该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以往标准领取了部分2024年按月发放的基本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4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至新的薪酬方案重新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构成:其中基本年薪不与绩效考核挂钩,绩效年薪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发放;特别奖励根据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
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4、在公司未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为不超过30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监事以外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对应的监事津贴不超过10万元/年(税前)。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特别奖励根据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执行。
四、薪酬标准
1、基本年薪
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年薪的具体类别及档位见下表,由公司或下属公司按月发放:
类别及档位(单位:万元/年) | 说明 |
一类
一类 | A | B | C | D | E | F |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 |
120 | 110 | 100 | 80 | 70 | 60 |
二类
二类 | A | B | C | D | E | F |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三类
三类 | A | B | C | D | E | F | 监事 |
50 | 40 | 30 | 20 | 15 | 10 |
注:上表中的薪酬档位根据任职人员学历、工作年限、专业知识及技能、职责范围、决策责任等因素综合评定。
2、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按其岗位性质,根据其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担任的相关职务,
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绩效、履职能力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综合确定。
3、特别奖励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突出成绩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决定给予有关人员以单项特别奖励。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基本年薪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不重复领取;
3、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下属公司任职的,可在下属公司领取年薪(合计基本年薪不得超过上表薪酬范围)、津贴、绩效奖金及相关福利等。
4、上述人员绩效薪酬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会有所浮动;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