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4年4月9日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二、会议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9:45时开始。
三、会议地点: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审议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3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会议议程:
1、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列席人员情况;
2、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3、报告表决议案,股东发言;
4、投票表决;
5、计票人统计现场选票;
6、监票人宣布综合表决结果;
7、董事长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8、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9、董事长宣布会议结束。
精达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回顾
2023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在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经济增长动能不足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在战胜挑战中不断发展壮大。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夯实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是根基。随着新兴产业快速崛起,新能源领域消费需求稳中有进,整体经济发展呈现出“稳”“进”“好”的特征,电磁线行业也呈现了稳健发展的趋势。数字化与工业互联网技术的迭代演进、智能技术的创新突破、AI大模型技术爆发和人形机器人配套产业链的成熟,也促使电磁线行业在细分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传统主业+新兴产业”双轮驱动发展策略,聚焦主业,紧抓机遇,布局新领域、开拓新客户,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产品升级,公司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成立后,第二个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精达股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也成功挂牌,公司将借助优秀的团队和技术人才持续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工作,加大材料端的研发投入,加速新能源扁线的优化生产,同时主动把握行业形势变化,积极加深与超导领域知名公司系列产品的合作开发工作,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加速实现公司市场竞争的升级转换。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0,586.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45.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828.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64%。报告期内全公司产品生产和销售总量分别为31.1929万吨和31.0761万
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74%、5.74%。2023年度公司扁线产品销量约24,000吨,其中新能源汽车用扁线销量超过17,000吨,同比增长43%。
1、研发持续高投入,技术研发成果丰硕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现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平台,以电磁线研究院为主要培育阵地,持续加强研发力度,进行技术创新、研发新产品,完善产品目录。公司凭借自主开发的ERP及MES系统,以产品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要点为基准,结合新型激光视觉检测系统,实现产品质量的自动判定及生产线的随时数字化。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掌握了先进的多头拉丝工艺,多根丝同时生产确保各根线在线径公差、伸长及抗拉强度上等性能上有较好的一致性,具备优良的表面质量,配合专用设计的绞线设备,使电线电缆走向低成本,轻量化生产成为可能。公司还充分发挥与科研院校的合作优势,共建技术研究校企合作平台,搭建深度合作的创新研究平台,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
2、基建项目落地完成,新增产能逐渐释放
2023年,公司四大基建项目已建成落地,铜陵精达、常州恒丰、铜陵精迅、铜陵顶迅新工厂已实现生产搬迁,新项目已开始生产运营及批量供货,正逐步提升产能。其中铜陵精达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0万吨漆包圆铜线和5万吨漆包铜扁线的生产能力,恒丰公司产能也将稳步提升至8000吨,内含超微细合金导体材料产能约5000吨,超高频信号传输导体产能约3000吨。通过大项目促进大发展,公司总体产能将提升到全新高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规模优势。同时天津精达铜扁线和广东精迅铝扁线扩产项目配合发力,为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供给稳定,助力产能提升,满足市场需求。
3、借力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强资本新项目开发力度,借助资本市场积极开展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事务,公司各部门明确工作内容,合理分工,层次清晰,全力配合保荐券商相关工作开展,以保证可转债底稿材料收集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为顺利推进可转债发行项目打好坚实基础。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计划用于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补充流动资金五大项目。
4、修订公司内部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精达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制定有效的治理制度是保障企业顺利运营的重要举措,公司一直以来重视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优化,以适应自身的发展与需求。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各项工作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及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5、重视知识产权开发,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从“科技兴企”的深度认识出发,始终将技术创新、自主研发作为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研究,并推动成果转化与利用。多年来,公司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截止2023年12月底,公司累计拥有专利335项,其中发明专利115项,实用新型专利213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针对取得的专利发明成果,公司专门开发专利管理数据平台,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发明专利、使用新型专利进行收集与审核,实现创新成果的吸收利用。在标准化工作方面,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修订,2023年公司共参与6项国家标准和1项团体标准的制修订,截至目前公司主导或参与编制的标准共77项,已发布67项,其中国家标准26项、行业标准36项、团体标准5项。公司坚持主导制定出相关的行业标准,争取在行业内占据技术制高点,提升企业在行业技术竞争中的话语权,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6、深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质量建设,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增加汽车质量管理要求,增加质量管理深度,多家子公司获得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认证。同时,公司通过CNAS认证,确保研发实验室公正、专业、高效运行,为公司产品质量保驾护航。组织研发新一代智能工厂综合管理系统,提高智能化、网络化的高效管理水平。从采购、生产、质检等各个环节严抓严守,控制管理风险,提高产品品质,通过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构筑产品质量坚实壁垒。
7、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助推公司持续发展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完成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255名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参与了本次计划的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更
精达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打造利益共同体,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行使权利,对公司的相关事项作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八届十四次 | 2023-3-18 | 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4、《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15、《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8、《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19、《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届十五次 | 2023-4-27 |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八届十六次 | 2023-5-12 | 1、《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
八届十七次 | 2023-6-20 |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2、《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八届十八次 | 2023-8-14 |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八届十九次 | 2023-8-30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8、《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八届二十次 | 2023-10-18 |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八届二十一次 | 2023-10-23 |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届二十二次 | 2023-12-27 | 1、《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
案》
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31项。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全面有效、积极稳妥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各委员会按照有关要求召开委员会日常会议,各委员会委员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依据各自职权范围规范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撑。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5、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本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0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6、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现场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上证
E互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召开业绩说明会以及投资者邮箱问答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公司还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确保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501,354.24元。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将加大数字科技创新,精准把握产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经营质量,积极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两极拉伸”发展战略为指导,把握细分领域市场机会,通过深化和拓展业务布局,加大超导领域、新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构建在行业激烈竞争中能持续产生长期价值的能力基石,增强能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能。
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坚定不移贯彻“两极拉伸”核心战略,聚力开发新兴领域布局
“聚焦传统主业,深挖新兴产业,筑牢发展根基”是力推“两极拉伸”核心战略的根基,2024年,公司将继续实施传统主业与新兴产业双轮并驾齐驱的模式。深挖新能源市场,加强新能源铜基扁线、铝基扁线市场客户开发力度,大幅增加产品销量。近年来,公司发展步伐已向新能源汽车用电磁线行业梯队坚定迈进,公司将持续围绕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高端电磁线产品,积极布局新能源发展市场,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打造新的产业增长极,力争产品与服务通过更多新能源汽车厂家认证和信任,实现稳定供货,从而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加强快消线市场特别是工业电机、轮毂电机及减速机等市场的开发力度,形成以拓速电机、台力电机、九洲、新伟为代表的客户群,
冲破行业价格竞争、价格敏感困境,增加快消线市场销量。
随着国家在超导材料、产业升级及各项超导应用方面多个政策性文件的出台以及配套政策的推行实施,使得超导行业的发展也迎来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2024年,公司将通过产、学、研共同合作的研发方式,大力开展超导领域及新材料端的研发工作,加速超导电磁线量产步伐,同时进一步畅通研发与应用通道,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速公司产品和技术更新迭代,从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立足基建项目成果,加快产能释放速度
基于基建项目落地竣工,公司产能布局及现有产能项目已逐步投产,主要生产基地已陆续进行原料、设备、人员的搬迁工作,公司将站在新工厂的更高生产起点上,扩大产能规模,增购生产设备,增加设备储量,完善软件系统及硬件设施,为产能进一步扩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确保产能如期逐步释放与平稳提升。同时做好产品质量控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环境治理工作、丰富产品种类,拓宽产品应用市场,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抢占在新材料、新能源、工业电机等产业领域的市场份额,争取行业发展新赛道。
3、增强资本市场开发力度,助力公司业务再上新台阶
2024年,公司努力实现资本市场再融资项目,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不超过112,622.00万元,用于重要项目投资金额。启动资本市场再融资工作,开展新项目的建设工作,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加速公司对业务领域的全方位布局,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4、强化依法合规意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秉持“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理念贯穿公司所有业务活动,深入推进提高公司各项质量专项工作,确保公司在财务、税务、人力资源、安全生产、市场营销等方面严格遵纪守法,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管理信息披露工作,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做好内控管理,加强与合作伙伴及供应商的合规管理,降低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5、增加创新投入,强化生产信息化管理,保障优质产品稳定供给
2024年,公司将加大对技术创新和新材料研发的投入,开展联合研发项目,持续推动研发技术输出与成果转化,同时借助智能新工厂信息系统的实施,进一
精达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步提升企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能力,通过对生产经营流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分析与应用,促进生产,供应、仓储、销售的数据合成,实现公司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标,促进产品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协同,从而带来公司内部产业链体系中制造环节优势的持续累积。
6、悉心培育人才幼苗,保障队伍建设工作
人才是创新的根本,更是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2024年,公司将继续做好“优才培养计划工作”,组织更多形式的的专业技能培训,为企业员工提供多样学习平台与渠道,着力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畅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挖掘优秀员工种子,培育企业人才幼苗。同时做好销售团队技术性销售能力的培养,提升销售人员整体业务能力与工作水平,形成良好的团队文化学习氛围,在学习交流中,紧密团队联系与协作,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公司也将持续优化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创新创造活力,建立企业人才资源竞争优势,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议案2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就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3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5)《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12)《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13)《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2、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4、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5、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并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并对公司内控机制进行了完善,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能勤勉尽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
精达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制自我评价的形式及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5、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之前不存在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没有发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违规行为,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拓展工作思路,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加强监督力度,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提高监督效率,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提出合理化建议,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不断加大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规方面的监督,督促其勤勉尽责,督促其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相关决议,防止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精达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议案3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23年财务决算
(一)预算执行分析
1、利润分析
2023年度完成合并利润总额560,952,476.7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93%,实现合并净利润438,657,915.3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0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26,452,861.8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84%。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2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8,281,657.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7.64%。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9元。
2、产量
单位:吨
单位 | 2023年预算 | 2023年度实际 | 2022年度实际 | 比去年增长 | 比预算增长 |
铜陵精达 | 78,800 | 77,460 | 63,822 | 21.37% | -1.70% |
广东精达 | 60,400 | 48,326 | 55,987 | -13.68% | -19.99% |
天津精达 | 34,800 | 30,685 | 29,894 | 2.65% | -11.82% |
铜陵精迅 | 59,680 | 64,627 | 53,878 | 19.95% | 8.29% |
广东精迅 | 15,320 | 17,719 | 12,623 | 40.37% | 15.66% |
漆包线小计 | 249,000 | 238,817 | 216,204 | 10.46% | -4.09% |
精迅铝杆 | - | 5,950 | 6,355 | -6.37% | - |
铜陵顶科 | 61,502 | 59,693 | 62,354 | -4.27% | -2.94% |
江苏顶科 | |||||
常州恒丰 | 9,000 | 7,468 | 7,314 | 2.11% | -17.02% |
3、销售量
2023年度扣除内部销售,实际对外销售漆包线计237,575吨,完成全年预算249,000吨的95.41%,比上年增加了9.21%;铜陵顶科和江苏顶科全年铜产品销量为59,711吨,常州恒丰公司产品销量7,524吨。
4、公司销售费用支出情况
2023年度实际发生销售费用 76,459,859.34元,占2023年预算73,602,659.03元的103.88%;与去年同期83,564,903.65 元相比减少8.5%,主要是招待费减少所致。
5、管理费用
2023年实际发生管理费用199,700,300.12 元,占2023年预算140,315,474.95元的142.32%,与去年同期171,618,779.30元相比增加16.36%,主要是股份支付、中介费、差旅费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
2023年实际在费用中列支的财务费用115,590,915.91元,占2023年预算155,024,721.63元的74.56%,与去年同期148,485,169.94元相比减少22.15% ,主要是利息净支出减少,汇兑收益增加,银行票据贴现息减少所致。
(二)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内全公司产品生产和销售总量分别为311,929吨和310,761吨,分别完成预算目标97.63%、97.26%。其中:特种电磁线产品产量238,817吨、销量237,575吨,分别比去年增加10.46%、9.21%。公司全年实现合并主营业务收入1,720,653.06万元,合并营业利润55,200.81万元、合并净利润43,865.79万元,分别比去年增加1.66%、增加12.38%、增加6.05%。
1、销售及毛利情况:
单位:元
产品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利润率(%) |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 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增减(%) | 主营业务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漆包线 | 12,661,605,567.13 | 11,787,451,666.67 | 6.90 | 4.73 | 4.20 | 0.46 |
汽车、电子线 | 2,962,670,990.47 | 2,887,829,677.10 | 2.53 | -6.72 | -6.40 | -0.33 |
裸铜线 | 748,302,205.12 | 733,030,713.25 | 2.04 | 1.10 | 0.88 | 0.22 |
特种导体 | 765,523,024.58 | 662,917,257.74 | 13.40 | -4.57 | -4.17 | -0.37 |
铜杆及铝杆 | 68,323,943.64 | 64,243,060.41 | 5.97 | -41.22 | -44.10 | 4.84 |
交通运输 | 104,850.92 | 99,015.96 | 5.57 | -89.56 | -89.75 | 1.76 |
合计 | 17,206,530,581.86 | 16,135,571,391.13 | 6.22 | 1.66 | 1.28 | 0.35 |
2、销售、采购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万元) | 783,483.18 | 占采购总额比重 | 46.51% |
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万元) | 250,773.37 | 占销售总额比重 | 14.00% |
3、借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借款总计201,531万元(与报表数相差已贴现未到期票据、短期借款应付利息及长期借款应付利息),其中:
(1)股份公司10,000万元;
(2)铜陵精达公司112,027万元;
(3)广东精达公司31,170万元;
(4)天津精达公司9,000万元;
(5)铜陵精迅公司17,480万元;
(6)广东精迅公司1,908万元;
(7)铜陵顶科公司3,000万元;
(8)常州恒丰公司9,000万元;
(9)铜陵新技术公司7,946万元。
4、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名称 | 本年数 | 上年数 | 指标名称 | 本年数 | 上年数 |
一、获利能力分析
一、获利能力分析 | 四、资产管理效果分析 | ||||
1、资本金收益率(%) | 21.10 | 19.89 | 1、固定资产周转率 | 13.19 | 15.63 |
2、股东权益报酬率(%) | 8.15 | 7.71 | 2、流动资产周转率 | 2.41 | 2.43 |
3、毛利率(%) | 6.08 | 5.74 | 3、应收账款周转率 | 6.94 | 6.94 |
4、营业利润率(%)
4、营业利润率(%) | 3.08 | 2.80 | 4、存货周转率 | 10.91 | 10.59 |
5、销售净利率(%) | 2.45 | 2.36 | 5、营业周期(天) | 78 | 77 |
6、成本费用利润率(%) | 2.53 | 2.42 | 五、现金流量分析 | ||
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 1、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动负债 (%) | 8.49 | 28.08 | ||
1、流动比率 | 1.65 | 1.76 | 2、净利润现金保证比率 | 2.36 | 3.00 |
2、速动比率 | 1.32 | 1.44 | 3、销售收入现金回收比率 | 0.91 | 1.02 |
三、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 |||||
1、资产负债比率(%) | 52.41 | 50.57 | |||
2、利息保障倍数 | 5.85 | 4.47 |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关联方对公司的担保和其他事项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精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为5,148.54万元。
(2)其他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本公司子公司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保险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险种 | 保险总额 | 投保日期 | 到期日期 | 保险费用 |
铜陵精达 |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 60,000,000.00 | 2022-11-10 | 2023-11-9 | 61,688.09 |
铜陵精达 | 机器损坏险 | 327,454,244.94 | 2023-1-14 | 2024-1-13 | 183,164.40 |
铜陵精达 | 财产综合险 | 892,186,779.41 | 2023-1-14 | 2024-1-13 | 386,292.09 |
铜陵精达 | 水、陆货物运输保险 | 500,000,000.00 | 2023-1-8 | 2024-1-7 | 250,000.00 |
铜陵精达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 14,894,000.00 | 2023-1-1 | 2023-12-31 | 39,541.75 |
铜陵精达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 934,764,000.00 | 2024-1-1 | 2024-12-31 | 204,269.43 |
铜陵精达 | 一路平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险 | 13,000,000.00 | 2023-1-1 | 2023-12-31 | 1,140.40 |
铜陵精达 | 新能源汽车机动车强制险 | 200,000.00 | 2023-6-26 | 2024-6-26 | 900.00 |
铜陵精达 | 新能源汽车机动车商业保险 | 3,568,151.20 | 2023-6-27 | 2024-6-27 | 6,859.54 |
铜陵精达 | 机动车强制险 | 200,000.00 | 2023-9-3 | 2024-9-3 | 1,228.60 |
铜陵精达 | 机动车商业保险 | 2,091,120.00 | 2023-9-4 | 2024-9-4 | 6,382.44 |
铜陵精达 | 丰田轿车机动车强制险 | 200,000.00 | 2023-8-17 | 2024-8-17 | 1,360.00 |
铜陵精达 | 丰田轿车机动车商业保险 | 3,262,940.00 | 2023-8-17 | 2024-8-17 | 1,591.94 |
铜陵精迅 | 财产综合险 | 628,512,678.76 | 2023-1-30 | 2024-1-29 | 314,256.34 |
铜陵精迅 | 机器损坏险 | 287,510,832.57 | 2023-1-30 | 2024-1-29 | 172,506.50 |
铜陵精迅 | 国内运输险 | 200,000,000.00 | 2023-2-8 | 2024-2-7 | 100,000.00 |
铜陵精迅 |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 60,000,000.00 | 2022-11-6 | 2023-11-5 | 56,520.07 |
铜陵精迅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 1,277,000.00 | 2023-1-30 | 2024-1-29 | 281,594.25 |
铜陵精迅 | 安全生产责任险 | 440,000.00 | 2023-9-22 | 2024-9-21 | 4,400.00 |
铜陵精迅 | 机动车强制险 | 202,900.00 | 2022-12-16 | 2023-12-16 | 1,060.00 |
铜陵精迅 | 机动车商业保险 | 2,146,496.00 | 2022-12-16 | 2023-12-16 | 1,756.34 |
铜陵精迅 | 机动车强制险 | 202,900.00 | 2023-1-5 | 2024-1-5 | 2,141.52 |
铜陵精迅 | 机动车商业保险 | 2,156,496.00 | 2023-1-6 | 2024-1-6 | 8,329.44 |
铜陵精迅 | 机动车强制险 | 202,900.00 | 2023-10-13 | 2024-10-13 | 1,360.00 |
铜陵精迅 | 机动车商业保险 | 3,257,810.00 | 2023-10-13 | 2024-10-13 | 3,214.67 |
铜陵精迅 | 机动车强制险 | 202,900.00 | 2023-10-27 | 2024-10-27 | 1,991.00 |
铜陵精迅 | 机动车商业保险 | 3,247,877.00 | 2023-10-27 | 2024-10-27 | 582.36 |
铜陵精迅 | 机动车强制险 | 202,900.00 | 2023-12-16 | 2024-12-16 | 1,060.00 |
铜陵精迅 | 机动车商业保险 | 3,230,015.20 | 2023-12-16 | 2024-12-16 | 1,624.78 |
铜陵精迅 | 机动车强制险 | 202,900.00 | 2023-12-27 | 2024-12-27 | 1,736.56 |
铜陵精迅 | 机动车商业保险 | 1,654,150.00 | 2023-12-27 | 2024-12-27 | 4,893.21 |
铜陵顶科 | 机器损坏险 | 71,022,525.64 | 2023-2-15 | 2024-2-14 | 42,613.52 |
铜陵顶科 | 财产综合保险 | 114,717,018.85 | 2023-2-15 | 2024-2-14 | 57,358.51 |
铜陵顶科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274,555,000.00 | 2023-2-20 | 2024-2-19 | 61,275.00 |
天津精达 | 财产综合险 | 261,341,903.91 | 2023-5-29 | 2024-5-29 | 130,670.95 |
天津精达 | 机器损坏险 | 57,624,617.21 | 2023-5-29 | 2024-5-29 | 34,574.77 |
天津精达 | 货物运输险 | 300,000,000.00 | 2023-5-29 | 2024-5-29 | 150,000.00 |
天津精达 | 人身意外伤害险 | 12,240,000.00 | 2023-2-4 | 2023-2-4 | 60,975.76 |
天津精达 | 商业险 | 311,167.20 | 2023-5-19 | 2024-5-19 | 6,252.57 |
天津精达 | 交强险 | 180,000.00 | 2023-5-19 | 2024-5-19 | 650.00 |
天津精达 | 商业险 | 206,707.60 | 2023-5-25 | 2024-5-25 | 2,270.99 |
天津精达 | 交强险 | 180,000.00 | 2023-5-25 | 2024-5-25 | 847.50 |
广东精迅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1,277,000.00 | 2023-4-1 | 2024-3-31 | 58,995.00 |
广东精迅 | 货物运输保险 | 20,000,000.00 | 2023-5-18 | 2024-5-17 | 10,000.00 |
精达电商 | 车辆保险 | 3,395,924.00 | 2023-1-23 | 2024-1-22 | 3,278.63 |
精达电商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1,277,000.00 | 2023-1-31 | 2024-1-30 | 5,386.50 |
精达电商 | 车辆保险 | 1,299,900.00 | 2023-4-2 | 2024-4-1 | 1,606.21 |
精达电商 | 车辆保险 | 2,502,060.00 | 2023-5-29 | 2024-5-28 | 2,677.09 |
精达物流 | 团体意外险 | 1,277,000.00 | 2023-1-31 | 2024-1-30 | 5,415.00 |
精达物流 | 雇主责任险 | 10,000,000.00 | 2023-1-31 | 2024-1-31 | 26,776.71 |
精达物流 | 机器损坏险 | 5,573,411.73 | 2023-6-21 | 2024-6-20 | 3,344.05 |
精达物流 | 财产综合险 | 7,728,783.13 | 2023-6-21 | 2024-6-20 | 4,364.40 |
精达物流 | 车险 | 33,275,706.00 | 2023-1-1 | 2023-12-31 | 406,651.44 |
聚芯智造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 109,200,000.00 | 2023-2-15 | 2024-2-14 | 29,070.00 |
聚芯智造 | 财产综合保险 | 7,877,721.43 | 2023-6-22 | 2024-6-21 | 3,938.86 |
江苏顶科 | 机器损坏险 | 77,699,330.36 | 2023-6-10 | 2024-6-9 | 46,619.60 |
江苏顶科 | 财产一切险 | 124,041,423.41 | 2023-6-10 | 2024-6-9 | 55,818.64 |
广东顶科 | 机器损坏险 | 14,184,915.19 | 2023-6-10 | 2024-6-9 | 8,510.95 |
广东顶科 | 财产一切险 | 14,184,915.19 | 2023-6-10 | 2024-6-9 | 6,383.21 |
广东精达 | 财产一切险(建筑物) | 98,700,093.93 | 2023-5-18 | 2024-5-17 | 44,415.04 |
广东精达 | 财产一切险(存货) | 6,000,000.00 | 2023-5-18 | 2024-5-17 | 2,700.00 |
广东精达 | 铜陵华安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 | 206,487,001.17 | 2023-5-18 | 2024-5-17 | 128,306.85 |
广东精达 | 机器损坏险 | 181,391,591.10 | 2023-5-18 | 2024-5-17 | 108,834.95 |
广东精达 | 铜陵华安货物运输险 | 300,000,000.00 | 2023-11-6 | 2024-11-5 | 150,000.00 |
广东精达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443,119,000.00 | 2023-7-19 | 2024-7-18 | 98,895.00 |
精达股份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1,277,000.00 | 2023-2-20 | 2024-2-19 | 16,815.00 |
精达股份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1,277,000.00 | 2023-3-17 | 2024-2-19 | 570.00 |
精达股份 | 机动车强制险 | 200,000.00 | 2023-4-15 | 2024-4-15 | 1,560.00 |
精达股份 | 机动车商业保险 | 4,299,723.00 | 2023-4-15 | 2024-4-15 | 12,766.98 |
精达股份 | 机动车商业保险 | 3,000,000.00 | 2023-6-23 | 2024-6-23 | 10,351.67 |
精达股份 | 机动车强制险 | 200,000.00 | 2023-6-23 | 2024-6-23 | 2,165.72 |
精达股份 | 机动车强制险 | 200,000.00 | 2023-8-18 | 2024-8-18 | 1,900.00 |
精达股份 | 机动车商业保险 | 3,219,000.00 | 2023-8-18 | 2024-8-18 | 2,552.22 |
精达股份 | 机动车强制险 | 200,000.00 | 2023-9-12 | 2024-9-12 | 1,556.00 |
精达股份 | 机动车商业保险 | 3,569,800.00 | 2023-9-12 | 2024-9-12 | 3,528.60 |
合 计 | 3,916,689.61 |
(3)应付应收关联方款项
①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9,119.59 | — | 8,178.81 | — |
应收账款 | Rea Magnet Wire Company, Inc.(美国里亚电磁线有限公司) | 247,879.79 | 12,393.99 | 59,561.96 | 2,978.10 |
合计 | 276,999.38 | 12,393.99 | 67,740.77 | 2,978.10 |
②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其他应付款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47,141.98 | 238,605.26 |
应付账款 | 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2,326.85 | 83,430.00 |
合 计 | 499,468.83 | 322,035.26 |
2、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提供的尚未到期担保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担保借款余额(万元) |
铜陵精达 | 116,027.34 |
广东精达 | 34,098.91 |
铜陵顶科 | 3,000.00 |
铜陵精迅 | 17,490.00 |
精达新技术 | 10,000.00 |
广东精迅 | 2,536.00 |
天津精达 | 9,000.00 |
合 计 | 192,152.25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议案4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2023年1-12月实现净利润289,054,591.13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905,459.11元;
2、扣除1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260,149,132.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4,153,566.85元,扣除2023年4月现金分红249,497,220.60元,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4,805,478.27元。
3、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议案5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议案6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较多的专业人员和较强的审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该所是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聘请的常年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130万元和22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精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议案7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87.00万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截至2020年8月25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87.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253,113.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6,746,886.7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3年度,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741.0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1,521.5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到的投资收益和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9.47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7,894.16万元,
精达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到的投资收益425.1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7.26万元(其中,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9.4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392.91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精达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333,3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5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67.77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82.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0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26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2023年度,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补充流动资金42.04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224.04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1.81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8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城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三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中国建设银行机构调整原因,2021年6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外,其他内容不变。此次重新签订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2021年10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2021年10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 1308020029200204431 | 3,901,479.3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 | 11510078801000001471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 1308020029200194471 | 27,596.4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 | 11510078801100001153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 | 34050166860800000884 | — |
合计 | 3,929,075.86 |
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 11510078801000001471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11510078801100001153户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34050166860800000884户已分别于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7日和2023年3月7日注销。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11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 1308020029200242003 | — |
合计 | — |
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3年3月7日注销。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7,894.1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224.0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场地内变更为经开区西湖三路以北、天门山大道以东、黄山大道以西地块。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已经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外,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原证券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报告认为,精达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议案8
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及2023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根据《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考核结果,2023年度,公司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合计为
699.7万元。
四、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
2、公司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除外)津贴标准为1万元/年(含税)。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上述人员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议案9
关于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
(一)监事薪酬(津贴)
1、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会主席津贴标准为1万元/年(含税);
2、职工代表监事及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津贴标准为8,000元/年(含税)。
(二)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其他规定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上述人员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精达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议案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
2 |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
3 |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 |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但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 |
4 | 新增 | 第一百零一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 |
5 |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6 | 新增 | 第一百零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 |
独立董事的职责。 | ||
7 | 新增 | 第一百零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
8 | 新增 | 第一百零八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不得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
9 | 新增 | 第一百零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 |
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股东间或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 ||
10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11 | 新增 |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 |
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年须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审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当有两名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 ||
12 | 新增 | 第一百一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构成及组成人数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委员会委员的提议举行。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委员。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
13 | 新增 |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 |
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董事长提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即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 ||
14 | 新增 | 第一百一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经董事会批准的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
15 |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 第一百二十四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
19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 |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
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 |
17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 2、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七)利润分配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 2、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七)利润分配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
18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 |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 (二)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 |
(二)关于现金分红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 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
注:因本次修改有新增条款,故后续各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