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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光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公告编号:2024-028证券代码:831490 证券简称:成电光信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陈磊、邓波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磊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4年8月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任职,目前担任现代会计研究所所长、教授;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月至今任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邓波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0年3月至2009年11月任四川经济管理学院信息系主任、教授;2009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西华大学人南校区管委会副主任;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陈磊、

公告编号:2024-028邓波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陈磊77003
邓波77003

履职期内,独立董事陈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邓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按规定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职,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陈磊、邓波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4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解军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付美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付彬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胡钢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关于公司前期会同意
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关于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同意
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一)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武侯区展鹏数码产品经营部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的议案》《关于更正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9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进步做出了应有贡献。

2024年,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磊、邓波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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